劳教戒毒工作推行规范化管理,是在我国当前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的大背景下和中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采取的战略举措。实行规范化管理,是劳教戒毒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是确保场所安全、提升矫治质量、落实“首要标准”的治本之举,是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笔者就推进劳教戒毒工作规范化管理提出以下思考。
一、劳教戒毒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四个重要意义
规范化管理强调的是事事有章可循的“法制”化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人的价值,是在对人的本质特征准确把握的基础上,通过确立一套价值观念体系来引导人的意志、行为与选择。
1、规范化管理是坚持“首位意识”的治本措施。必须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场所工作底线和最低标准的观念。场所矫治工作要从根本上确保实现“四无”,关键在于管理的规范化。总结近十年来,全国劳教戒毒系统发生的一系列场所安全事故,无一不是因为管理方面的漏洞所致。认真分析,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牢记:一是从硬件设施建设看,源头上留下了设施上的“死角”。主要表现在有的劳教戒毒缺乏科学的规划与布局,为学员逃跑制造了天然的可能性。二是从制度设置层面看,留下管理上的“真空”。主要表现在,场所安全制度从上到下过多过滥,有的制度相互抵触、相互包含、相互否定,缺少从长效机制上确保场所安全。三是从操作层面看,留下了管理上的“盲区”。主要表现在缺乏从机制上确保调动民警积极性、强化民警责任心的举措。如,有的场所安全事故往往是因为我们民警的责任心和防范意识太差所致。
2、规范化管理是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途径。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是劳教戒毒工作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得以实现,关键是工作的规范化。重新犯罪率的问题,客观反映了矫治质量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违法犯罪形式与结构的变化,思想教育矫治的思维方式、内容和方式方法都亟待创新。一是在工作的思维方法上,要树立开放式的管理观念,逐步改变以往约束型的管理模式,在法律范围内更多的体现管理的人性化。二是在工作的内容上,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着重在基层、基础管理上、制度建设上、体制机制上实现创新。三是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要更加体现社会性。把劳教戒毒工作放在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深化。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保证矫治效果。
3、规范化管理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在“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是由劳教戒毒工作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一是劳教戒毒的社会功能是通过规范执法体现社会公正。劳教戒毒是把对社会的管理、对崇尚文明的人文素养、对社会大众的深厚感情,体现在执法行为中,为促进社会公正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劳教戒毒的社会责任是把“坏人”变“好人”。劳教戒毒在执法过程中,通过不断改进和创新矫治内容与形式和积极探索心理矫治、职业标准培训、社区矫正等新方法、新途径,帮助、引导学员,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三是劳教戒毒的社会标准是促进和谐与稳定。劳教戒毒要在准确把握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与地位,为经济、政治、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4、规范化管理是确保警察队伍“公正、廉洁”的重要手段。当前,劳教戒毒警察在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法不公的问题,不讲原则,违法违规办事,在安排工种、亲属会见、看病住院、奖励惩罚、评估、保外等方面,不一视同仁,讲关系、徇私情。二是以法谋私的问题。有的民警“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有的民警在收受学员及亲属的钱物后,不敢管理,包庇、放纵,不愿管理,甚至参与违规活动。三是执法随意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执法程序办,工作不规范,导致执法的随意性。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树立劳教戒毒警察“公正、廉洁”执法的形象。
二、劳教戒毒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要坚持四条原则
劳教戒毒的法律属性决定其管理是一种依法依规的管理;所有的执法活动要有明确的标准;所有的执法标准都要有清晰严密的责任约束。所以,我们在推行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好以下原则。
1、职权法定的原则。劳教戒毒规范化管理,事关劳教戒毒事业长远发展,一定要坚持职权法定的原则。一是各项制度的设置要坚持合法性,正确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体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基本内容。二是每一项执法行为和执法内容与标准都有据可依、有所遵循、统一规范。三是建立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权力运行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
2、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基本价值取向。劳教戒毒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把握好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从社会层面来说,就是要突出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坚决打击和惩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从服教学员层面来说,就是各种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必须有利于提高学员矫治质量和法律执行质量;有利于提高学员回归社会后的生活技能。三是从执法民警层面来说,就是各项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充分体现从优待警的基本要求;必须充分反映促进劳教戒毒警察的全面发展;必须充分表达劳教戒毒警察依法治所、依法护权的意见与呼声。
3、务实高效的原则。规范化管理的行为标准主要体现在“八化”上,即:决策程序化、权责明晰化、业务流程化、措施具体化、考核定量化、组织系统化、奖罚有据化、控制过程化。在正确把握行为标准的基础上,坚持高效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法简化程序,整合规范制度,创新管理办法,使得执法更加公正,程序更加简便,行为更加规范,作风更加务实,服务更加优良,运转更加高效,群众更加满意。
4、统一规范的原则。规范管理必须具备三个特征:一是全员参与。就是要让在职的每个民警和职工都参与到规范化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的全过程中来,以保证其理解、认同与支持。二是体系完整。有完整的思想理论和系统的价值观念体系,吸收了中国古代和当代管理思想和文化的精华,容纳了中外劳教戒毒管理的先进经验。三是制度健全。有能构成劳教戒毒规范运行的系统规则,健全组织成员行为激励诱导机制的管理制度。同时,在规则与制度中充分体现尊重人的价值、尊严、地位和个性。在正确把握特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执法规范、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和考评机制。
三、劳教戒毒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要着重把握四个环节
构建劳教戒毒规范化管理新格局,促进劳教戒毒持续安全稳定新发展,要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开拓创新,求精务实,奋发图强,扎扎实实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着重要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1、把健全制度体系作为规范化的前提。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使劳教戒毒执法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劳教戒毒工作始终在规范化轨道上运行。一是要抓好确保场所安全的制度体系建设。场所安全是劳教戒毒的首位工作,要在梳理、修正既有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完善所内非正常死亡事故防控制度、健全所内公共卫生安全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二是要抓好确保科学矫治的制度体系建设。树立大教育矫治观,整合资源,凸显主业,建立大教育矫治机制,使劳教戒毒各项工作服从服务于教育矫治学员。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具体要完善落实好专业技术证书发放制度和职业资格认证等制度。三是要抓好确保公正执法的制度体系建设。公正执法主要体现在办理减、保案件与维护学员合法权益和考核奖罚等执法管理过程中。为此,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减、保工作标准,消除自由裁量权。同时,既要注重解决好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又要注重解决好执法程序的合法性问题。要深化所务公开,把公开关口前移,着力推进执法过程、执法环节的公开。
2、把完善工作流程作为规范化的重点。劳教戒毒工作要规范运转,必须建立业务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协调运行机制。一是要制定清晰明确的业务流程。每一项业务,要按照业务流向,建立落实、执行、流转、追踪、修正、完成等步骤流程。使每个岗位的民警都清楚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二是要建立严密的工作程序。劳教戒毒要实现公正执法,关键是要做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三是对日常劳教戒毒管理、教育工作程序也要进一步明晰,每项工作都要做到内容明确、步骤清楚、程序严密。
3、把健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