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是监狱对罪犯实施刑罚执行的基本单位,是教育改造罪犯的基础。监区按照监狱党委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监狱法》,依法对罪犯实施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分监区依据《监狱法》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依法对罪犯执行刑罚,并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开展生产劳动、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对罪犯日常改造活动实施具体管理、教育,对罪犯改造表现进行考核,为罪犯奖惩提供事实依据。由此可见,分监区是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最基础单位,是监狱发展的基石,分监区长是监狱工作中的一线直接管理者,站在监管工作的最前沿。
全省各监狱连续几年分批次招录公务员(监狱人民警察),并将初任培训后的新警直接充实到各监狱一线监管岗位上,即任分监区长。新警分监区长已成为分监区长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分监区长队伍中的生力军。如何建设好分监区长队伍,尤其是建设好新警分监区长队伍,是当前监狱工作发展必然要思考的问题。
一、分监区长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
做好分监区长工作,首先要了解分监区长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
第一、分监区长的工作职责。
1、分监区长在监区领导的直接指挥下,对罪犯依照法律、规章、制度、程序进行管理教育。
2、坚持对罪犯实施“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全面落实《服刑人员改造行为规范》。按规定对所管罪犯经常进行个别教育和集体教育。
3、熟知罪犯“四知道”,做到基本功扎实。同时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保证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4、对罪犯监舍、劳动现场经常进行清查,对劳动工具和危险品严格管理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罪犯逃跑、凶杀、自杀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5、做好罪犯生活、卫生、通讯、会见及杂役犯的管理。做到不失控、不失管、不失职。
6、做好罪犯记分考核、奖惩工作,真实记载罪犯的改造表现。
7、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有针对性的做好顽危犯的控制和转化工作。
第二、分监区长的工作标准。
1、服从上级决定和命令、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廉洁自律。
2、认真执行各项监管制度,确保罪犯无逃脱、凶杀、自杀、重大、特大恶性案件的发生。
3、认真落实罪犯“一日管理”规范,保证罪犯记分、考核公开、公平、公正。
4、对罪犯做到“四知道”,做好谈话记录,重点做好顽危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5、熟知生产工艺流程,保证安全生产。
6、加强罪犯卫生管理,无传染疾病发生。
7、基础业务达标。
二、如何建设好新警分监区长队伍
第一、加快角色重塑,实现新警分监区长的角色转变。主要是提高认识,坚定做好分监区长的信心和决心。强化意识,锤炼做好分监区长的作风和精神。注重修养,提升做好分监区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组织各项思想、政治、业务学习,夯实理论基础,用先进理论武装思想。学理论、学文化、学科技、学应用,以此丰实思想、扩大视野,并提高知识变现的能力。牢固树立分监区长终身学习理念,大力推崇自学与职位匹配的相关学科,要求新警分监区长学习心理矫治、刑事侦查、谈判技巧、应急处理等实用性强的应用技能,同时要掌握与监狱工作密切相关的监狱学、犯罪心理学等法律知识和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等专业知识技能,争做学习型监狱、学习型监区、学习型分监区长建设的积极倡导者和大力推进者。鼓励新警分监区长考取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职称,从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沟通、疏导和实际分析能力。
第三、劳动改造与思想改造并重。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在实际考核中应注重劳动改造和思想改造的相对平衡,不应片面追求产值,避免服刑人员由于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生活卫生条件太差,产生规避劳动的反改造心理。注重预防与干预并重的方法,通过大排查、犯情分析和罪犯思想动态分析,及时掌握罪犯的改造心理并做出预测,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服刑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危机干预,抢占心理疏导的有利先机。对于干预效果不理想的,及时提交监区,由监区分管领导协调有关业务科室进行罪犯心理危机干预,并由监区专管业务干事负责后续工作;注重预防罪犯心理危机的发生,普及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以专业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罪犯应对心理危机的自我防御能力;注重危机干预力量的有效整合,严格执行“三人成行、五人联保”制度,提高整体控防意识,在警察和罪犯群体中形成集体防控的氛围。
第四、掌握基础业务,并做好相关记录。可由经验丰富的老警“传帮带”,向新警分监区长传授管教工作经验,帮助新警进入分监区长角色,带领新警成为优秀分监区长。新警分监区长要尽快熟悉并掌握管教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应用,遇到不懂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经验丰富的同志询问,管教工作不可马虎敷衍,要将工作侧重在如何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上面。各项业务进行时,应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第五、有效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活动。近年来,省局致力于组织各项活动,如“岗位大练兵”、“创先争优”、“规范管理年”、“专项整顿”等等,新警分监区长应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培养自己的上进意识和工作能力,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确实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活动,借此契机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六、健全新警分监区长分档专项考评机制。应分为思想政治考核、基础业务考核和罪犯改造成果三种。思想政治方面主要考评新警分监区长的忠诚度。基础业务考核主要有罪犯“四知道”掌握情况、排查分析、罪犯思想动态掌握情况等方面。罪犯改造成果包括罪犯的有效转化,生产量化考评等方面。
三、分监区长的待遇与保障。
随着新形势下监狱工作任务的加重,我国监狱警察的身心健康问题不容忽视。解决监狱人民警察的身心健康问题,做好监狱人民警察的后勤保障工作,使之无后顾之忧,直接关系到监狱队伍的稳定性和战斗力。
第一,身心健康问题。
较政府机关公务员而言,监狱人民警察,尤其是一线干警工作时间长,食宿无规律,节假日无法正常休息,高风险、高强度的工作使得部分干警身体疲惫。分监区长的工作环境大多受空气和噪音污染,对身体造成了一定危害。心理方面主要是一线干警压力较大,职业的危险性使干警的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不仅身体疲惫,思维压抑,心理也很疲劳。其次是内疚自责心理,职业的危险性占去了许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节假日又是值勤备勤,影响了与家属子女的正常交流,家中的事务过多地依赖配偶和父母,造成对父母、夫妻间感情沟通不够,对孩子疏于管教的境地,尤其是夫妻异地工作,一年到头难得与家人团聚,家里的事完全靠家里,自己根本伸不上手,内心产生了自责、内疚感。长此以往,家庭的和谐和稳定都成了问题。三是一线干警警力少,晋升难问题。警力配备不足,已是长久以来的话题,大部分监狱往往在人员配备上机关占70%,一线干警占30%,一线干警的缺乏使得班次轮换频繁,为工作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更多,以现有待遇来说,一线干警的付出和收入在部分人心中难免有些失衡。而有部分50岁以上的分监区长还是三级警督,甚至临到退休仍是科员,很容易想到监狱系统晋升太慢,不利于发展,会让一些同志产生懈怠心理,认为干好了也提不起来,升不上去,还不如得过且过,平安度日。以上几点耳喧目染,对新警分监区长的成长是十分不利的。
第二,生活保障问题。
与一些上班晚,下班早的机关干部相比,一线干警休息时间少,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恶劣,直接管理罪犯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