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召县:和社区矫正对象结“亲戚”

时间:2012-09-26信息来源:河南法制报作者:

王天润王华龙

  不久前,在东莞某企业打工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回南召探亲,临走时,南召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周天召亲自开车把他送到了车站。目睹这一幕的人都禁不住问周天召:“这是你的什么亲戚啊?”

  其实,王某和周天召一点亲戚关系都没有。现年38岁的王某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家住位于南召县深山区的乔端镇,因致富无门而擅自砍伐集体林木种植袋料香菇,被南召县林业公安分局查获后投案自首,后被南召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周天召了解到王某的情况后,认为要让王某回归社会,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他的生存问题。于是周天召就帮他在东莞联系了一家企业。如今,王某已成为这家企业的技术骨干,在企业里拿最高的薪资。因此,王某不管什么时候回来,都要到周天召家里“报到”;逢年过节,总要送上祝福;平时也总是隔三差五与周

  科长唠唠家常。

  这一切都源于该院创新推行的“三联式”工作法。“三联式”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上下联动,部门联手,内外联系。王某的情况正是适用了“内外联系”的情形。该情形规定,凡是需要外出务工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实施异地委托监管的基础上,本人还要找到一位担保人,佩带司法行政部门配备的定位手机,同时还要定期通过QQ聊天工具向社区矫正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视频汇报。王某和周天召的“亲戚”关系,就是在多次的视频聊天过程中结成的。

  据悉,该院自推行“三联式”工作法以来,为5名社区矫正对象协调办理了低保,帮助13名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自主就业,监督纠正交付执行不到位3人次,监督收监社区矫正对象1名。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社区矫正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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