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新刑诉法“刑事和解制度”论坛在江苏昆山召开

时间:2012-09-27信息来源:中国普法网作者: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蒋安杰 旨在推动刑事和解制度创新实践和理论探索的“刑事和解制度”论坛9月22日在江苏昆山市举办。此次论坛由法制日报社、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共同主办,苏州市公安局、昆山市公安局承办。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黄太云、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公义、法制日报社总编辑雷晓路、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出席论坛,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全国律协相关部门以及苏州市、昆山市政法系统的有关领导和国内刑事司法领域著名专家学者近百人参加论坛。法制日报社副社长周秉键主持了论坛开幕式。
  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跃进在论坛上介绍说,苏州市作为经济发展快、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刑事案件呈现了90%的犯罪嫌疑人、90%的受害人是外来流动人员的“两头在外”特点,轻微犯罪案件一直占据刑事案件总数的一半左右,占用了公安机关大量警力、精力。与此同时,大量受害人不仅要求公安机关尽早破案、打击惩治犯罪,更希望能够得到司法救助,挽回或减轻损失。通过轻微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和解,既能够教育挽回一部分不慎“失足”的人员,帮助相关受害人及其亲属减轻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又能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办案成本,集中警力资源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同时还可减轻检察院、法院办案压力,减少各类涉法信访问题,推动树立将公安执法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人民满意”和“社会和谐”上,由追求唯数字“GDP”向“让群众满意”的理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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