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钟山监狱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通过开展素质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监狱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守责、敬业奉献、公正廉洁、创先争优”的新时期广西监狱警察精神,监狱警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警察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连续5年成功创建“无警察违法违纪单位”;监管改造“四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连续7年实现“四无”,罪犯狱内违规违纪率明显下降,改造质量明显上升。这些成就的取得,充分证明了钟山监狱近年来警察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提高。正如今年全区监狱工作会议指出的那样,监狱警察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队伍。2012年钟山监狱政治工作会议也指出,当前,从总体上看,钟山监狱全体警察的作风状况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警察都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地工作。
在充分肯定监狱警察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监狱发展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的警察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今年初厅局领导来视察工作时指出的诸多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作风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庸、懒、散、满、浮、木”等六种现象。
“庸”:就是平庸,庸俗,在一些警察身上表现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能力平庸,开口不能说,提笔不能写,遇事不能办,一事当前,不想担责,不能、也不会担责;干事无劲,缺乏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
“懒”:就是工作主动性不强,效率低,本位主义严重,只想组织照顾,向组织提条件、讲要求,工作怕苦怕累,在岗不履职,履职不认真,牢骚怪话多,工作推诿,办事拖拉。
“散”:就是纪律散,作风慢,责任心不强,对待工作应付,搪塞了事,警容风纪不整,着装不规范,行为养成不佳,礼貌礼节差。
“满”:就是骄傲自满,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习惯用传统的老套路、不适合形势发展要求的老套路套用到现在的管理工作中,喜欢抱着过去的成绩荣誉不放,缺乏创新精神。
“浮”:就是心浮气躁,作风漂浮,工作浮于表面,不深入、不细致,说得多,做得少,贯彻上级精神不主动、不到位。
“木”:就是工作态度不端正,对工作麻木不仁,软弱无能,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上,有的领导班子软弱,缺乏战斗力、凝聚力;有的领导干部不能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不能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遇事推诿,遇到问题绕道走;有的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执行的标准低,致使有些工作部署不能及时落实,有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有些领导不敢担当责任,不敢抓不敢管,不愿触及矛盾,当老好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欠妥,工作质量不佳,存在等、靠、要消极观念思想。
上述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事业感、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经过为时3个月的警察作风专项整顿,开展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提高以及检查总结等活动,警察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但是,仍然有少数警察和极少数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事业感、责任心不强所表现出来的“庸、懒、散、满、浮、木”等现象。警察的责任心强不强,事关监狱的安全稳定,事关罪犯改造质量的高低,事关监狱经济发展的好坏快慢,事关监狱其他工作是否协调科学发展。“庸、懒、散、满、浮、木”等现象虽然只是发生在少数警察和极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直接影响到监狱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决策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到监狱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成为监管安全隐患的“源头”,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严重阻碍监狱事业的发展,严重损害监狱机关的形象。
今年的监狱工作会议、监狱政治工作会议暨警察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已经对进一步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和警察作风整顿作了全面的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面对现实、立意高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将对全面完成今年监狱各项工作任务乃至今后的警察队伍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再从其他角度提出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建设,对新形势下如何增强钟山监狱警察队伍工作责任心补充提出几点个人的粗浅看法,希望能抛砖引玉。
一、建立健全长效与动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各级监狱管理机关对监狱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非常重视,迄今为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监狱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体系,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从1987年开始,每隔几年定期汇集监狱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到2011年,相继编印了六册《监狱工作手册》和一册《监狱建设工作手册》,内容涵盖综合类、刑罚执行类、监管安全和狱政管理类、狱内侦查类、教育改造类、罪犯生活卫生类、监狱体制改革类、监狱布局调整类、监狱信息化与技术装备类、经费保障类、劳动改造和监狱生产类、队伍建设类以及相关规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广西监狱管理局在2011年编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工作制度汇编》,共分《队伍建设》、《监管改造》、《经济管理》和《行政后勤》四个分册,以及作为《队伍建设》分册增补的《队伍建设――审计监督、工会工作》,今年区监狱局还将制订《广西监狱警察岗位履职标准》和《监狱警察一日工作流程》。钟山监狱在2011年也编印了《钟山监狱制度汇编》和《钟山监狱工作管理流程》。这些《工作手册》、《制度汇编》、《管理流程》等,对提高监狱警察执法水平、规范监狱管理工作、推进监狱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各级监狱管理机关还必将会根据监狱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修订、补充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形成长效与动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监狱在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时应注意避免两个问题。一是只有制度要求包括规范性、禁止性的内容,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考核扣分、纪律处分、与经济利益挂钩等行政的、经济的处罚手段。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制度措施有了,还要解决由谁负责考核、监督和执行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机制
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解决了监狱警察“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以及“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等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将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警察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必须加大对监狱警察学习培训的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机制,使广大警察及时全面掌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职标准、工作流程以及上级的会议、文件精神,将有关工作要求“内敛于心、外化于行”,增强执行落实规章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2011―2015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以及上级关于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每年都制定并实施了《钟山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的形式和内容都十分丰富,有监狱自己内部组织的培训,也有上级组织的培训;有“请进来”的培训,也有“走出去”的培训,有各种业务的培训,也有各种专业资格的培训和学历培训,还参加了全区公务员网络培训。这些培训为全面推进监狱警察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狱警察队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笔者认为,应该继续深入开展,并更加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建立每周半天的“学习训练日”制度。由宣传教育和教育培训部门制定每月的学习训练计划,明确每周的学习训练内容,并建立考勤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考评和个人绩效考核挂钩。监区警察学习训练日与罪犯的学习日应安排为同一天,这样监区警察学习训练可分为上、下午分别进行,即上午值班的警察下午学习训练,下午值班的警察上午学习训练。同时,参加学习训练的警察要以出勤计算,尽量不安排警察在学习训练日轮休、补休、年休等,最大限度地保证警察参加学习训练的覆盖面。学习的内容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会议、领导指示和文件精神等。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警体技能、应知应会、警察礼仪等。各单位(支部)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学习训练,以减少学习训练的枯燥性,增强学习、训练的趣味性。通过强化学习训练,解决“说不过、打不过、跑不过”的问题。
二是建立文件签阅制度。近年来,各项管理工作越来越规范,工作要求也越来越严、越来越细,监狱下发的文件也是越来越多,如果都等到“学习训练日”的时候再学习传达,就会造成文件的“积压”,不利于文件的及时贯彻执行,与公文处理“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相背离,甚至会贻误工作。因此,很有必要采取文件签阅的方式,特别是一些时效性比较强的文件以及内容重要的文件。通过建立文件签阅制度,可以将上级的有关精神及时、高效、全面地贯彻下去,避免一部分同志由于值班、休假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而学不到文件的现象,而我们平时经常发现一些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往往就是这种漏洞所造成的。
三是建立每天早上出工前列队讲评制度。这项制度在一些兄弟单位已经实施多年,实事证明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就是每天出工前集中
在充分肯定监狱警察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监狱发展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的警察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今年初厅局领导来视察工作时指出的诸多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作风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庸、懒、散、满、浮、木”等六种现象。
“庸”:就是平庸,庸俗,在一些警察身上表现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能力平庸,开口不能说,提笔不能写,遇事不能办,一事当前,不想担责,不能、也不会担责;干事无劲,缺乏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
“懒”:就是工作主动性不强,效率低,本位主义严重,只想组织照顾,向组织提条件、讲要求,工作怕苦怕累,在岗不履职,履职不认真,牢骚怪话多,工作推诿,办事拖拉。
“散”:就是纪律散,作风慢,责任心不强,对待工作应付,搪塞了事,警容风纪不整,着装不规范,行为养成不佳,礼貌礼节差。
“满”:就是骄傲自满,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习惯用传统的老套路、不适合形势发展要求的老套路套用到现在的管理工作中,喜欢抱着过去的成绩荣誉不放,缺乏创新精神。
“浮”:就是心浮气躁,作风漂浮,工作浮于表面,不深入、不细致,说得多,做得少,贯彻上级精神不主动、不到位。
“木”:就是工作态度不端正,对工作麻木不仁,软弱无能,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上,有的领导班子软弱,缺乏战斗力、凝聚力;有的领导干部不能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不能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遇事推诿,遇到问题绕道走;有的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执行的标准低,致使有些工作部署不能及时落实,有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有些领导不敢担当责任,不敢抓不敢管,不愿触及矛盾,当老好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欠妥,工作质量不佳,存在等、靠、要消极观念思想。
上述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事业感、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经过为时3个月的警察作风专项整顿,开展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提高以及检查总结等活动,警察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但是,仍然有少数警察和极少数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事业感、责任心不强所表现出来的“庸、懒、散、满、浮、木”等现象。警察的责任心强不强,事关监狱的安全稳定,事关罪犯改造质量的高低,事关监狱经济发展的好坏快慢,事关监狱其他工作是否协调科学发展。“庸、懒、散、满、浮、木”等现象虽然只是发生在少数警察和极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直接影响到监狱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决策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到监狱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成为监管安全隐患的“源头”,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严重阻碍监狱事业的发展,严重损害监狱机关的形象。
今年的监狱工作会议、监狱政治工作会议暨警察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已经对进一步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和警察作风整顿作了全面的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面对现实、立意高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将对全面完成今年监狱各项工作任务乃至今后的警察队伍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再从其他角度提出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建设,对新形势下如何增强钟山监狱警察队伍工作责任心补充提出几点个人的粗浅看法,希望能抛砖引玉。
一、建立健全长效与动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各级监狱管理机关对监狱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非常重视,迄今为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监狱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体系,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从1987年开始,每隔几年定期汇集监狱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到2011年,相继编印了六册《监狱工作手册》和一册《监狱建设工作手册》,内容涵盖综合类、刑罚执行类、监管安全和狱政管理类、狱内侦查类、教育改造类、罪犯生活卫生类、监狱体制改革类、监狱布局调整类、监狱信息化与技术装备类、经费保障类、劳动改造和监狱生产类、队伍建设类以及相关规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广西监狱管理局在2011年编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工作制度汇编》,共分《队伍建设》、《监管改造》、《经济管理》和《行政后勤》四个分册,以及作为《队伍建设》分册增补的《队伍建设――审计监督、工会工作》,今年区监狱局还将制订《广西监狱警察岗位履职标准》和《监狱警察一日工作流程》。钟山监狱在2011年也编印了《钟山监狱制度汇编》和《钟山监狱工作管理流程》。这些《工作手册》、《制度汇编》、《管理流程》等,对提高监狱警察执法水平、规范监狱管理工作、推进监狱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各级监狱管理机关还必将会根据监狱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修订、补充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形成长效与动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监狱在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时应注意避免两个问题。一是只有制度要求包括规范性、禁止性的内容,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考核扣分、纪律处分、与经济利益挂钩等行政的、经济的处罚手段。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制度措施有了,还要解决由谁负责考核、监督和执行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机制
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解决了监狱警察“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以及“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等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将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警察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必须加大对监狱警察学习培训的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机制,使广大警察及时全面掌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职标准、工作流程以及上级的会议、文件精神,将有关工作要求“内敛于心、外化于行”,增强执行落实规章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2011―2015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以及上级关于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每年都制定并实施了《钟山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的形式和内容都十分丰富,有监狱自己内部组织的培训,也有上级组织的培训;有“请进来”的培训,也有“走出去”的培训,有各种业务的培训,也有各种专业资格的培训和学历培训,还参加了全区公务员网络培训。这些培训为全面推进监狱警察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狱警察队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笔者认为,应该继续深入开展,并更加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建立每周半天的“学习训练日”制度。由宣传教育和教育培训部门制定每月的学习训练计划,明确每周的学习训练内容,并建立考勤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考评和个人绩效考核挂钩。监区警察学习训练日与罪犯的学习日应安排为同一天,这样监区警察学习训练可分为上、下午分别进行,即上午值班的警察下午学习训练,下午值班的警察上午学习训练。同时,参加学习训练的警察要以出勤计算,尽量不安排警察在学习训练日轮休、补休、年休等,最大限度地保证警察参加学习训练的覆盖面。学习的内容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会议、领导指示和文件精神等。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警体技能、应知应会、警察礼仪等。各单位(支部)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学习训练,以减少学习训练的枯燥性,增强学习、训练的趣味性。通过强化学习训练,解决“说不过、打不过、跑不过”的问题。
二是建立文件签阅制度。近年来,各项管理工作越来越规范,工作要求也越来越严、越来越细,监狱下发的文件也是越来越多,如果都等到“学习训练日”的时候再学习传达,就会造成文件的“积压”,不利于文件的及时贯彻执行,与公文处理“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相背离,甚至会贻误工作。因此,很有必要采取文件签阅的方式,特别是一些时效性比较强的文件以及内容重要的文件。通过建立文件签阅制度,可以将上级的有关精神及时、高效、全面地贯彻下去,避免一部分同志由于值班、休假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而学不到文件的现象,而我们平时经常发现一些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往往就是这种漏洞所造成的。
三是建立每天早上出工前列队讲评制度。这项制度在一些兄弟单位已经实施多年,实事证明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就是每天出工前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