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湖南省首批试点市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津市司法局在省内没有可借鉴先例的情况下,积极探索符合津市市情的社区矫正工作办法,创造性的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等。3年来,津市司法局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75人,社区矫正对象221人,期满解除矫正对象142人,目前在册79人,全部落实帮教矫正措施,列管率100%,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津市的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得到了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常德市政法委等高度肯定,被誉为社区矫正的“津市模式”。
津市司法局因此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把纠纷化解在源头,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把调解组织设置到村居。几年来,津市共设立各类调解组织846处,并适时建立了道安、医患、拆迁、环保等6个专业调委会和4个专业调解室,同时还聘请责任心强、知法懂法的老同志、热心人担任人民调解员,通过加强培训,建立起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负责任的人民调解队伍。3年来,调处化解各类民间纠纷7701件,防止了小事恶变。与此同时,津市司法局还坚持走到群众中去,与群众零距离,了解群众,发现矛盾,把纠纷化解在基层。仅今年上半年,津市司法局机关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志愿者等进村入户、下到企业,为基层群众和企业管理人员既送温暖又送法律,对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认真听取村民的各种意见、建议,排查调处各类矛盾。期间,共下到81个行政村,入访185户村民,走访69家企业,收集意见建议210余条,排查矛盾纠纷40起,当场调解矛盾纠纷19起。
创新是不竭的动力。为了促使各项工作适应新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津市司法局把创新作为价值追求和工作的生命线,在工作中狠抓创新。在权力运行上,通过网上“阳光司法”平台,把权力放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法制宣传上,创造性的丰富普法教育的形式,编写普法漫画、选编农村普法小故事DV、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把法律生动化、形象化、通俗易懂化,提高了普法的质量和效率。与此同时,津市司法局还先后制定或编写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规范》、《企业管理人员常用法律读本》、《人民调解员巧解矛盾纠纷口袋书》等普法书籍。
为民服务是职责所在。近年来,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千方百计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通过设立服务窗口,将过去分散设置的“148”法律服务热线、信访接待、公证和法律援助等法律咨询进行整合,实行“一个窗口”服务。同时,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促使各项服务公开透明、阳光作业,还公示了机关人员职责、工作流程,摆放了“办事指南”、“便民手册”、“办事效率监督卡”,并在新闻媒体、网络、公示栏上对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受理公证和法律援助案件时,该局采取了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方法,约束和规范公证和律师执业人员,对于特殊情况不能来局申请公证和法律援助的群众,还提供预约和上门服务制度。由于服务质量的提高,该局各项工作近2年来受到社会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