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所加强警务督察工作

时间:2012-10-04信息来源:安徽矫治网作者:

一是突出督察重点,强化督察效果。认真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围绕安全警戒设施、管理工作制度落实、重点人员、队伍及装备保障等四大方面26个重点问题开展自查、整改。二是加强督察力量,提升督察工作执行力。为适应当前警务督察工作的新要求,发挥部门联动作用。重点督察由值班所领导随机开展督察;日常督察由政工纪检、管教、生产、行政后勤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专项督察由所警务督察队组织的督察。三是创新督察形式,增强督察主动性。做到“五个结合”和“四个加强”,即:事先通知与突查相结合、日常与阶段相结合、重点与专项相结合、白天与晚间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督察,加强对阶段性任务执行情况的督察,加强对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的督察,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察。四是完善督察整改反馈机制,确保督察效果落到实处。督察情况以《督察通报》的形式发布,真正做到“一督察一通报、一问题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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