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社区矫正制度流于形式、管理不到位情况的发生,3月,四川省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决定以社区矫正对象月考核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规范管理。
规范管理健全台帐
为了规范月考核工作,该所针对个别矫正对象从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出来后不及时到司法所报到的情况,制作限期限报到通知书,针对个别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不按时回来的情况,制作了限期返回通知书,同时还制作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情况记载薄、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共九项规定程序和相关法律文书使用,减少了矫正对象不服管理、脱管、漏管的现象。
严格考核程序确保公正
程序的规范是保证实体运作公正的前提和保证。每月考核过程中,每个矫正对象以及负责监管的干警、村(社区)工作小组负责人、社区矫正对象志愿者、矫正对象直系亲属即监督人共同参加。在司法所长主持宣布点评后,矫正对象逐人自行汇报,汇报内容主要是本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矫正管理制度、参加公益劳动、思想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矫正对象直系亲属即监督人对矫正对象家庭生活情况、村(社区)帮教责任人、志愿者对其社会活动情况作汇报,社区民警对其遵纪守法情况逐一点评。通过集中公开考核形式,矫正对象的自我鉴定及帮教监督人、志愿者的点评都比较贴近实际,汇报内容真实,社区民警对监管对象进行严肃点评。
考核管理效果成效显著
巨龙司法所为不断加强考核程序和实体上的探索,强化了考核的权威性。所有矫正对象除生病和外出请假的,均参加了考核,参考率达80%以上。对个别集中参考率不高的村(社),责令其进行统一补考。特别在季度、半年、全年考核评审时,辖区请假外出的矫正对象在接到司法所通知后,应立即返回,参加考核会。通过考核提高了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也扩大了社区矫正制度的社会影响。各村(社区)负责人都认为该所社区矫正对象月考核制度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上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