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推行“四定工作法”做好社区矫正志愿帮教工作

时间:2012-10-12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今年以来,南浔区司法局以村(社区)矫正工作站为依托不断完善志愿者队伍建设。目前,249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矫正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共开展个别谈话教育152次,上门走访125次,开展心理引导51次,同时帮助解决其他困难6人次,实现了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志愿者帮教率100%。
  一是摸清底数――定人。志愿者由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和大学生“村官”组成,小分队成员定期开展上门走访活动,掌握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就学、工作、身心状况、家庭情况等方面,同时根据每一位青少年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落实一名合适的矫正帮扶志愿者。目前初步形成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有人引,心理有人导,法制有人辅,知识有人教,困难有人帮,技能有人扶,工作有人助,励志有载体”的社会帮教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目标――定位。以“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重新犯罪”为工作目标,有针对性的实施矫正教育。根据当代青年普遍关注网络、喜爱网络的特点,志愿者构思创建了矫正对象QQ群,以QQ聊天讨论的形式对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引导工作。该主题群的建立使青少年矫正对象更乐于与志愿者进行沟通交流且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交流方式更加活泼开放,更容易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使帮教工作便于开展,促使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全面监管――定量。志愿者与社区矫正工作站签订帮教协议书,通过责任书的形式确定矫正教育、管理的具体内容,并对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监管。一方面要求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矫正纪律,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按时报到进行思想汇报、按时参加公益劳动,自觉接受矫正;另一方面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引导,注重把好矫正对象的思想关,从法制教育、思想引导等方面进行感化教育,做好个性化帮教工作。
  四是人性帮教――定效。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讲座、案例分析、答疑交流活动,并和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沟通交流。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帮助青年及矫正对象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同时针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需求,开展多元化的帮教工作,积极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帮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如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用实际行动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感化教育,拉近与他们的距离,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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