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以社矫“三定”确保社会稳定

时间:2012-10-15信息来源:江苏法制报作者:

江苏法制报讯(通讯员 高斌)宝应县司法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的定位、定人、定心等“三定”措施,确保基层社会的安全稳定。

  他们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接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日常行踪报告和手机定位管理制度,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及时、准确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行踪去向、活动轨迹;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对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人员,落实随同人员监护,并进行电话抽查。严格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有违法犯罪倾向、情绪反常对立、家庭关系不融洽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落实专人管教,确保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100%。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对有心理障碍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托心理矫治中心,邀请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等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对生活困难,身体有残疾或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帮困扶助服务,促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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