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岱山县司法局“四注重”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2-10-16信息来源:岱山县司法局作者:
一是注重“两加强”,完善组织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在全县60个社区(村)建立了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实现县、乡镇、社区(村)三级组织机构全覆盖。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各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积极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20监管比例的配备要求,同时社会志愿者与社区矫正人员按不低于1:1比例配备。 二是注重“三规范”,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执法文书。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定的20种《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文书格式》,变更统一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文书格式,目前全县7个直属司法所已全面启用规范性社区矫正执法文书。规范执行程序。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做好人员衔接、文书交接、材料转交等工作,规范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奖惩执法,并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建立规范化社区矫正执行档案。规范监管矫正。通过风险评估、个案教育、心理矫正等方式,开展因人施教的教育矫治工作;通过家访走访、排查摸底、手机定位等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并不断完善监管规章制度。 三是注重“三切实”,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切实做好无缝衔接。接收到人民法院或监狱的委托调查函后,及时指派司法所两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调查落实,并在7日内形成调查报告。切实做好审前走访。坚持全面调查的原则,走访被审查对象的家庭、社区、单位或学校,实地了解其家庭背景、个性特点、社会交往等情况,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谈。切实规范文档资料。完善审前社会调查的档案信息管理,把委托调查材料、审前社会调查表、调查笔录、村(居)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成册,坚持一人一档,以备核查。 四是注重“四举措”,深化社区服务工作。规定社区服务的条件。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参加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公益劳动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明确社区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为公益性质单位和公共场所打扫卫生、维护环境,为孤寡老人、病残群体帮扶家务,协助做好法律政策和文化宣传等公益性活动。制作社区服务记录卡。县矫正办统一印制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卡,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参与社区服务的内容记录必须有所服务单位签名盖章,并于每月底前将服务卡交所辖司法所。注重服务全县重大活动。在每年的海洋文化节、东沙弄堂节等活动期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宣传引导、打扫卫生等义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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