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强力打造“三二一”工程社区矫正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时间:2012-10-18信息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作者:

10月14日,中央政法委领导同志在对我市锦江区社区矫正工作视察后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勉励大家扎根基层、立足岗位,为社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相关报道见10月17日本报1版)。

据了解,2007年以来,锦江区先后在合江亭、成龙路、书院街、狮子山等重点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试点。2009年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精神,锦江区依托辖区街道司法所在该区16个街道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健全完善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去年以来,锦江区强力打造“三二一”工程。“三”是建立“三个基地”:就业培训基地、安置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二”是“两种矫正措施”:“人防”是指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时、分类、分级的“三分管理”,按不同时段、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分别采取宽管、普管、严管)、“技防”是指建立社区矫正“GPS”定位移动管理平台,实现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即时互动;“一”是“一支管理服务队伍”,整合资源,以司法所人员、社区民警、法官、检察官为主体的专业管理服务队伍,以离退休、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义工队伍,以社区干部、矫正对象亲属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共同服务于社区矫正对象。锦江区社区矫正工作先后荣获“全省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司法局评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3月1日,“两高两部”颁布《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由司法行政机构承担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的职责,并由基层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按照“实施办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锦江区积极与辖区公安机关衔接,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目前,锦江区共有社区矫正人员 100余人,无一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

近日,在该区有条件的街道司法所,精心打造了独立的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正室,积极为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心理帮扶,导其心理之患,导其正确之向,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提供更完整的硬件平台。本报记者 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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