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力度,充分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矫正、自我矫正的积极性和贯彻性,全面提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效能,江阴市夏港街道办事处本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于2012年开始尝试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每天写日记,简要记录自己的生活,以此反映出近期生活情况。
思想上,一些社区矫正人员填写思想汇报书,只是为了应付矫正规定走过场,反映情况虚假成分过高,明显缺失自我矫正意识;采取写日记的方式,可以充分提高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自我矫正意识。
内容上,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填写的思想汇报书是将一个月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大致归纳、总结,过于笼统,无法直接反映其思想动态和活动状态;日记则通过记录其当日的活动情况,体现出其思想状态、生活状况和活动轴线,有利于掌握其行踪,更利于矫正工作的开展。
形式上,采取写日记的方法后,在三个月的严管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监督人和志愿者可根据委托进行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的办法,核对其行踪,在评语栏中对矫正人员近期的表现情况进行点评,可提出建议或意见,进行鼓励、批评教育等。
社区矫正人员在入矫后前六个月内必须书写日记,是对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实施三个月严管之规定的积极补充。在三个月严管后,如果社区矫正人员在第四个月能够降级管理,且到第六个月还能继续保持,甚至得到表扬的话,就可以不用再写日记。
制定了社区矫正人员考核手册,包括执行情况自查表以及最新的处罚规定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教育、监管力度。
这一措施实施以后,社区矫正人员均表现得较为积极主动,能够实事求是反映生活情况,主动找矫正小组成员签字点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刘丽渊 徐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