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积极性、提升社区矫正的实效性,兴旺司法所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改善了原来学习教育单一的方法,在每月的学习教育中增设法律“课堂”“一对一”的矫正模式,促使每位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接受矫正,向我自己愿意主动矫正上的重大转变。
10月22日上午9点,兴旺司法所主持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例会,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司法干警们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给矫正对象讲解法律法规,谆谆教诲矫正对象遵守各种规定,只有矫正对象们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定期向矫正办公室汇报个人工作、生活情况,才有利于矫正办公室顺利的实施矫正和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然后矫正对象逐一发言,介绍自己最近以来的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与大家分享自己最近以来的心得体会。陈某某向其他矫正对象介绍自己的收入情况,深刻讲解了自己入矫以来的思想变化。同时,该所还通报了社区矫正对象2011年的参会学习情况,对积极参与矫正、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陈某某给予表扬。
会后,采用“一对一”的矫正模式,对到会的每位矫正对象进行每季一次的心理测试,通过边做题、边询问、边探讨、边谈心的学习方式。让矫正对象在测试中更通俗易懂的了解和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深刻认识自身错误,自愿接受社区矫正。
作者单位:蓬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