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郸城县检察院社区矫正工作的几点做法

时间:2012-10-25信息来源:河南法制报作者: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郸城县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依据高检院《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找准工作定位,提高监督意识,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新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确保本地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有力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大局。

  1.构建监督机制,实现社区矫正监督常态化。郸城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监所检察科为依托下设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公室,明确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根据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

  2.创新监督方式,实现社区矫正监督主动化。检察人员经常深入司法所,通过召开工作会和联席会、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台账、抽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等一系列工作,了解社区矫正的组织管理、学习教育、奖惩考核及帮助矫正等方面的情况。

  3.突出监督重点,实现社区矫正监督规范化。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监督重点应是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该院坚持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采取每季度抽查、半年普查的方式进行监督,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的同时,注重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活困难,树立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信心。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崔梅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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