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监狱扎实推进罪犯“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

时间:2012-10-25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今年以来,浙江省第三监狱在认真总结去年罪犯“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加、减、优、合”四个字,进一步争取地方部门和合作院校的支持,不断深化办学层次、办学模式、教学辅导、交流合作,实现了人数多、费用低、质量高、效应好的目标。
  一、深化办学层次,在“加”字上下功夫,扩大办学规模。监狱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罪犯刑期、原有文化程度等情况,提出“增加办学层次,办大初中普及班,办强中专精品班”的工作思路,将“双证制”中专班由原来的2个班级、100人,扩大到4个班级、200人;在一监区、二监区、三监区、五监区等4个单位各开设2个班级、200人的初中班。目前,监狱参加“双证制”教育培训的罪犯已达到1000人,占押犯总人数的42%。
  二、深化办学模式,在“减”字上下功夫,降低成本费用。进一步加大与地方政府部门及院校交流沟通,进一步争取支持力度,深化办学模式,中专班模式保持不变,完全由院校负责,费用由原来的250元降为200元;新开设的初中班,文化课采取“院校教师督导、民警教师辅导、罪犯教员授课”的培训模式,不支付费用;技能课采取“院校教师授课为主,民警教师及罪犯教员辅导”的培训模式,不支付院校培训费用,只需支付劳动部门技能获证的办证工本费。初步核算,在地方部门及合作院校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参加培训的1000名罪犯,所需的培训费用在9万元左右,人均费用不足100元,大大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三、深化教辅督导,在“优”字上下功夫,提高培训质量。监狱始终把教育培训质量放在首位,提出一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40节课堂化教学的培训要求,保证教育时间、教育内容、教育效果三到位。双方经常性开展教学教研工作,坚持每月一次的教学通报会制度、两月一次的教学督导制度,每季一次的考试制度及教学座谈会制度,及时了解罪犯掌握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及时弥补教学效果。在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积极想办法,采取录制实况录像、组织编印教学教案和课外同步训练等辅导书等措施,抓好课外辅导,提高教学效果,保证培训质量。
  四、深化交流合作,在“合”字上下功夫,提升辐射效应。在与衢州市中等专业学校一年的合作办学中,沟通交流密切,合作逐渐向全方位发展。合作院校成为监狱民警教师培训基地、心理咨询师锻炼基地、罪犯思想教育师资库,生产技术攻关咨询所;监狱也成为合作院校的警示教育基地、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基地、心理健康教育志愿队,双方达到了资源共享、互补有无的目的,充分发挥“双证制”教育带来的辐射效应,取得良好效果。如,在《服刑人员改造价值观》教育活动中,合作院校选派最优秀的政治老师陈珊珊连续五周来监上了10堂《服刑人员改造价值观》示范课,逐节逐课示范,极大提高民警授课水平和质量,增强了开展罪犯改造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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