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川监狱与互助土族自治县按照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的试点工作制度,办理了互助县第一起接送刑释人员事宜。
该项制度由监狱民警负责查清、核实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籍的服刑人员基本信息,通知两县司法局和司法所进行核实。监狱在两县籍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按时、准确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罪犯出监评估表”送两县司法局。两县司法局收到监狱通知后,通知相关司法所,并与刑释人员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及家庭联系。10月7日,西川监狱与互助县司法局按照这一新的刑满释放工作制度,办理了第一起接送刑释人员事宜,签订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责任工作。这一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工作的又一有力举措。(来源/青海法制报 文/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