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东区检察院:多措并举 社区矫正监督实现“四化”

时间:2012-10-26信息来源:四川法制报作者:

近年来,东区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监督薄弱环节多措并举,推动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督“四化”。

  完善监督机制 实现“规范化”

  制定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健全《文书送达提示函》,增设《期满提示函》和《解矫提示函》等,规范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工作任务、工作方式。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联席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消除社区矫正监督“真空地带”。

  创新监督方式 实现“主动化”

  主动深入基层派出所,了解社区矫正的制度创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及学习教育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截至9月底,该院依法提示解除矫正105名,审批暂予监外执行1名,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名,发现矫正人员再犯罪案件1件。

  突出监督重点 实现“常态化”

  坚持对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重点查看新增社区服刑人员、以往有多次劣迹人员、即将到期解矫人员的矫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主要以发出《检察建议书》的形式予以纠正,截至目前共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

  延伸监督服务 实现“人性化”

  注重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创造条件为生活困难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矫正对象开拓就业渠道。今年该院成功帮助2名矫正对象就业。如矫正对象王某缓刑期间无生活来源,始终就业无门。该院了解情况后,经多方努力协调,王某成为了本市某矿产品公司的一员,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蔡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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