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徐碧司法所“四勤”工作法,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

时间:2012-10-26信息来源:梅列区司法局作者:

(一)勤思考。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分批次、分步骤进行以“学英雄事迹、激爱国情怀、促思想改造”为主线的教育,以自力更生、重回社会为主题的创业教育,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定期进行心理感化教育,矫正各种不健康的心理倾向。

(二)勤解困。为有效地预防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重新违法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自食其力,司法所帮助矫正对象就业,慰问帮扶贫困矫正对象。

(三)勤交心。司法所干警与矫正对象谈思想找根源,使之知其罪过;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未来看前途,使其热爱生活;谈理想话人生,使其回报社会。

(四)勤记录。在认真做好矫正对象工作台帐记录、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以及各类统计报表的同时,对每名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思想动态方面做好记录,以便为每一名矫正对象制定科学的矫正方案,为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矫正质量积累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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