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心”之花在监区绽放
――广西区黎塘监狱三监区成立爱心小组开展献爱心活动纪实
广西区黎塘监狱三监区作为出监监区,是服刑人员从“监狱人”向“社会人”过度的一个教育基地,每年有一千多名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从这里走向新生之路,在刑释人员中,有的由于各种原因家庭困难,回归社会后就面临困境,容易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了把“首要标准”落到实处,今年以来,监区领导根据本监区的实际,围绕“希望与回归”主题,把开展爱心活动作为监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成立了爱心小组,设置“爱心箱”,设立“爱心基金”,教育和引导服刑人员献爱心,资助困难服刑人员、刑释人员及其家属,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传统美德,营造和谐和积极向上的监区文化氛围,促进监管改造秩序的安全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献爱心捐助活动。针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服刑人员、刑释人员开展捐助活动,帮助其摆脱困境。如,今年5月10日,服刑人员玉某刑满释放,由于前年家里发生火灾,房子被烧,目前家里无人,为了帮助其回归社会摆脱困境,刑释当天,监区为其开展献爱心捐助活动,监区领导及警察慷慨解囊,带头捐款,发动服刑人员以自愿为原则积极参加捐款,当天共捐4000多元,在玉某释放时把爱心款交到他手上,玉某感动得热泪盈眶,向监区领导、警察以及同改深深地鞠躬感谢。
成立爱心小组。爱心小组由监区确定,共由6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警察、3名服刑人员。每一批服刑人员到来,爱心小组都对监区所开展“爱心”活动进行宣传,通过板报、晚点评、新生广播站等形式,宣传爱心活动的目的、意义,浓厚爱心活动氛围,教育和引导服刑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献爱心,尽自己所能做善事。
设置“爱心箱”。监区在监门前设立“爱心箱”,让服刑人员在释放回归社会的当天,结算零花钱后走出监门之时,向社会奉献的第一次爱心,为日后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打下基础。此项活动由他们自愿进行,大部分刑释都踊跃参加。如今年9月21日,监区共有70多名服刑人员释放,他们在走出监门之时不忘回报社会,个个都争先恐后涌向“爱心箱”,5角、1元、5元、10元……投下了爱心款,场面十分感人。
设立“爱心基金”。监区将开展献爱心活动筹得的“爱心”款设立专项“爱心基金”,由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经监狱分管领导审批,利用“爱心基金”一是对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进行资助,帮助其摆脱困境,让其尽快融入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二是帮助困难的服刑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三是资助因家庭生活困难而失学的服刑人员子女,让他们返回校园继续上学,让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切身感受到政府的关怀、警官的真诚挽救,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监管改造工作,促使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监区设立“爱心基金”至今,已筹得捐款6000多元,已帮助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或刑释人员共12名,为了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作者:广西区黎塘监狱三监区 樊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