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 以改造人为目的构建“大教育”理念

时间:2012-10-27信息来源:法制日报作者:

本报记者马利民 范传贵

  10月22日下午3点,成都天空透着秋日暖暖的阳光。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刘志诚局长的办公室里,工作电话又不停响起,在连续听取了几个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后,刘志诚局长终于有时间坐到靠窗边的沙发上,接受记者采访。

  我们的谈论从四川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开始,一提到监狱教育工作,刘志诚饶有兴趣地给我们讲起了四川监狱的“大教育”理念……

  2008年6月16日,周永康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要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形势任务下,中央对监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监狱中的“教育改造”工作,也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刘志诚在6年前就任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一职,初一到任他就要求四川监狱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提出“安全稳定是第一大责任,提高改造质量是首要任务”的总体要求,坚定实施“五年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深化大安全、大执法、大教育、大建设、大保障“五大”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四川监狱工作创新发展。

  “一直以来,监狱在职能、地域、形式和人群上,都是封闭的,但是要降低重新犯罪率,单靠封闭的教育是不够的;改造服刑人员是监狱的职能,但要完全改造好,单靠监狱也远远不够。”刘志诚举例说,“我们把服刑人员改造好了,如果社会不包容,家庭不接受,他们就还会再犯罪。”

  “所以我们的改造职能必须向社会,向家庭延伸。”刘志诚说,这就是“大教育”的理念。

  记者了解到,在这一理念下,四川监狱构建起了一套“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监狱与社会共同帮教”的“大教育”格局。

  除了“横向”扩展以外,四川监狱在“纵向”的职能延伸也开始在刘志诚的带领下推行。“简单地说,就是把刑满释放人员扶上马并送上一程。”刘志诚概括。

  在职能的扩展和延伸理念下,四川监狱开展了“百子千妻万母亲情帮教”、“万名服刑人员社会帮教”等活动,对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大培训、困难大帮扶、亲属大走访等活动,并将出监监狱建设列为重点工程,以缩短服刑人员再社会化进程。

  在一系列的帮教活动中,刘志诚自己也帮教了一名服刑人员陈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经出监并当上所在村村主任的陈锋数次表示:“如果没有刘局长的鼓励,自己不会有今天的成绩。”

  “我是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人员的角色去帮教他,切入点在"社会人"上面,我们倡导更多的"社会人"能参与进来,有能力帮什么就帮什么。”刘志诚说。

  他认为,服刑人员出监以后,个人尊严是最大的一个问题。“他们的尊严在哪里?就在社会的包容和家庭的接纳里。很多人接受改造唯一的目的就是出去和家庭团聚,如果家庭都不接纳,那改造的作用是很小的。”

  为了帮助服刑人员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2009年,四川省监狱管理局部署开展了一次“诉求大畅通,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受理并帮助解决了服刑人员合理诉求21万余件,其中管理诉求37630件,医疗诉求109831件,家庭困难帮扶诉求4908件,子女入学诉求2469件……

  几年以来,四川监狱通过开展各种帮教活动,也让许许多多的“社会人”更清晰地认识了监狱,除了帮助服刑人员更好地适应社会、让监狱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地接受监督以外,刘志诚认为,最关键的作用在于:“让人们知道,人是可以改造教育的。这样当服刑人员出监后,社会看他们的视角会更加平等、包容一些。”

  “"大教育",其实就是行刑社会化理念的一个具体实现。”刘志诚最后说,“现代刑事法治,不仅仅以惩罚不法分子作为目标,更重要的是提倡通过刑罚来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他们回归社会,重新成为社会的善良公民。面对监禁刑在执行中所形成的"交叉感染"、"监狱人格"等弊端,行刑社会化已经成为刑法发展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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