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是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有效之举

时间:2012-10-28信息来源:南川监狱作者:

 

◆南川监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成云

依法治监是依法治国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监狱人民警察是刑罚执行的主体,其治监权力源于人民,是人民将权力委托于监狱机关交由人民警察依法行使,在行使刑罚执行权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就能有效防止监狱腐败,助推监狱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为构建公正、廉洁、文明监狱起到积极作用。

一、正确理解监狱执法公正的含义

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是人类普遍追求的崇高价值。监狱的公正执法是指监狱及其所属人民警察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依据,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正确履行职责、改造罪犯。包括静态的公正和动态的公正、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

(一)静态的公正和动态的公正。静态的公正是指写在书面上的公正,即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监狱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的公正;动态的公正是指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体现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制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因而静态公正较容易实现,监狱公正执法的着力点应该是动态公正,是从执行层面而言的,这就关系到执法者的执法水平问题。

(二)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和步骤办事;实体公正是指执法活动在符合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产生的符合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公正结果。程序公正强调的是操作过程的公正,实体公正强调的是执法结果的公正,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监狱的执法行为应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

(三)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形式公正是指形式上所有罪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时不加区别,一律平等;实质公正是指罪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时,对不同的犯罪性质、刑期、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加以区别对待,使具有相同主观努力程度的罪犯得到相同的实质利益,如在对待老病残犯的问题上。实质公正比形式公正更能调动罪犯的积极性,监狱应在形式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分类关押、分类管理、分类教育和分类核定劳动任务等办法实现执法的实质公正。

二、正确认识监狱公正执法的意义

(一)公正执法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需要。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维护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监狱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监狱工作必须把公正执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命线。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人为本,秉公执法,才能真正将依法治监的任务落到实处,促进监狱和谐发展。

(二)公正执法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需要。

坚持“首要标准”,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既是长远目标,也是现实问题。当前,罪犯悔罪意识淡化,权利意识异化,抗改意识强化,功利意识膨化,给监狱的执法、管理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现在管理上大家面临的情况是“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能用,软办法不顶用”。同时新的时期又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警工作主动性不强,不主动学习、钻研业务技能,不能正确处理文明管理与严格管理的关系,管理起来顾虑重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一事多一份风险,能推则推、能拖则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不愿去做过细的工作,管理水平跟不上时代要求,导致一些民警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从而影响公正执法。监狱坚持公正执法,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让每一名罪犯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他们未被剥夺的生活、通信、劳动、学习,特别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权利,充分发挥约束、引导、激励作用,使他们始终在希望中改造,就会促使他们化消极为积极,化腐朽为神奇,认真遵规守纪,消除不平衡心态,踏实改造,从而不断提高改造罪犯的质量,力争改造好每一罪犯,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公正执法是推进“平安监狱”建设的需要。

按照重庆市“平安重庆”的整体部署,结合司法部《关于采取坚决措施对监狱劳教所进行专项整顿的通知》精神,司法局对监狱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强调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三个绝不允许”,做到“三个杜绝”,实现“三个净化”。要实现这些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我们必须严格规范对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防止管理工作的不作为和逾越法律、法规的管理方式,提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水平。执法不公,处理问题不公将会在罪犯中造成心理不平衡,积有怨气,改造中心理负担沉重,也会让一些反改造分子有机可乘,借机寻事,埋下不安全因素。

(四)公正执法是加强监狱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为公执法还是为私执法的集中体现。保持清正廉洁,是监狱民警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罪犯中的反改造分子及一些不法亲属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监狱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千方百计拉拢和腐蚀干部。基层警察直接管理罪犯,是反改造分子和不法亲属选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如果警察经受不住诱惑,贪图小利、循私枉法,就会影响监狱的公正执法形象。民警的偏袒与不公,必然会使服刑人员失去公平公正感,造成情绪的压力和心理的不平衡,挫伤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影响服刑人员对民警的信任、对监狱的信任、对社会的信任。有句话叫上行下效,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教育管理者的公平公正就不可能有受教育者公平公正观念和健康人格的形成。监狱民警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警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养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作风,正确处理私情与执法的关系,不循私,不枉法。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是一致的。

三、如何实现监狱执法公正

公平正义的首要内容是确保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要实现监狱执法公正,一方面,监狱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结合监狱实际制订一套完整、明确、和谐的监狱管理制度,使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的要求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监狱应形成有效的制度落实机制,监狱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一律追究,努力形成以遵守制度为荣,违反制度为耻的良好氛围。

(一)树立“四种”理念,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是落实首要标准的必然要求。正确的执法理念,体现在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实践中。

1、依法的理念。依法的理念是监狱法定的属性决定的,其根本目的是依法治监,即把监狱各种执法管理活动都纳入法制的轨道,各项工作都依法运行。树立依法的理念,当前要重点解决好监狱执法管理工作中的“三个不能”问题:一是依法管理监狱。监狱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乃至行政执法机关有质的区别。监狱的主要任务是惩罚教育改造罪犯,既要履行对以决罪犯法定期限内的刑罚执行,又要通过教育改造把他们转化为对社会有益的人。特别是在当前押犯构成十分复杂的情况下,监狱和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能职责更为重要,任务更加繁重,压力更加巨大。这就要求我们在想问题做决策时,一定要考虑监狱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力戒“盲目性”和“瞎指挥”。二是依法管理监狱警察。要依照《国家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监狱警察。明确警察的执法职责,把从严治警、从优待警贯穿和落实到监狱警察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既要清楚监狱人民警察肩负的特殊职责和使命,在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上高标准严要求,又要理解和关心其身心健康,关心关怀其生活状况,努力为其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三是依法监管罪犯。既要依法严格管理罪犯,充分发挥监狱执法管理对罪犯的威慑功能、规范约束功能、教育矫治功能,又要依法保障罪犯法定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人身权利,依法组织监狱企业生产,搞好罪犯的劳动保护,充分调动罪犯接受教育矫治和劳动改造的积极性,争取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

2、规范的理念。规范就是规定的标准,规范既表现为管理工作的预定目标,又是为实现预定目标,使管理工作按照规范要求所进行的由量到质的转化过程。树立规范的理念,作为监狱当前要重点抓好“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