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青年民警强化自我责任意识之初探

时间:2012-10-31信息来源:垫江监狱作者:

 

近些年来,一大批80后、90后有志青年陆续加入到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当中,为监狱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受到特殊环境、工作压力、亚警察文化等因素影响,少数监狱青年民警出现了工作热情降低、服从协作较差、逃避有难度工作等不良现状。为了进一步发挥监狱青年民警生力军、后备军的积极作用,从监狱工作发展需要和青年民警自身需要出发,“唤醒”他们身上潜在的自我责任意识,帮助他们将其自觉转化成彻底履行相关职责的具体行为,则成为了当前监狱青年民警队伍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下面,笔者围绕这个话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依托自我责任意识的含义来增强思想认识

什么是自我责任意识?笔者认为,它是指个人对自己所应承担职责、任务和使命的自觉观念,除要求对自己尽责和为行为担责外,还必须对其所处的集体及社会负责,并能正确处理与集体、社会的关系。

(一)自我责任意识的内涵。一方面,从通俗意义上讲,“自我”指的就是“自己”,有着鲜明的个体独立性和存在唯一性。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是始终代表和属于着自己。由此,每个人都应该非常地爱护和珍惜我们“自己”,都应该在个人发展的道路上尽心尽力,去做完“自己分内的事”,去当好“最优的自己”。毕竟在这条个人成长、成才、成功的道路上,不仅起着主导作用的还是自己,而且能对自己尽责的也只有自己。一言以蔽之,对自己尽责就是成就自己。另一方面,按照事物发展规律,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承担责任不仅是一个人的内在品质,而且是一个人的发展需要。所以,无论面对的是可以选择的责任,还是面对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个人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来担当起相应责任。综上所述,“对自己绝对负责,为行为永远担责”就成为了具有“自我责任意识”的精神实质。

(二)自我责任意识的外延。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学认为,人的责任意识是由低级到高级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是牢记自我责任意识这个前提,把握集体责任意识这个重点,追求社会责任意识这个核心。根据思维、行为、结果的相互关系,这种主张应该理解为:一个只有对自己尽到责任的人,才能对所在集体尽到责任;一个只有对所在集体尽到责任的人,才能对整个社会尽到责任。老子曾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我责任意识在责任意识中所处的位置,更应该不断夯实好自我责任意识这个基础,在尽责的同时充分综合个人、集体、社会之间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一步一个脚印,真真正正、踏踏实实地走好尽责之路。

二、立足自我责任意识的视角来审视监狱工作

为了有效应对少数监狱人民警察自我责任意识薄弱对监狱工作所带来的种种影响,进而更好地推动监狱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就得在思想上必须认清强化自我责任意识在监狱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站在监狱发展的角度,强化自我责任意识是实现工作目标的必然要求。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减少和预防犯罪的职能,肩负着教育和挽救罪犯,推动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责任,监狱能不能保持安全稳定长治久安,能不能化和谐社会建设的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主要取决于监狱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监狱执法主体,是监狱监管安全制度的实际执行者,是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基于使命认知感觉和自我责任意识,每一个监狱人民警察唯有恪尽职责,才能一起实现监管安全持续稳定、改造质量稳步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企业经济日益壮大、后勤服务执行到位等既定工作目标,才能共同完成降低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和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监狱社会职能。

(二)站在青年民警的角度,强化自我责任意识是提高自身素养的主观需要。走上工作岗位之后不久,摆在许多青年民警面前的主要存在“思想懈怠”和“本领危机”两个方面的问题。“思想懈怠”通常表现在:觉得自己年轻,还有很多选择机会,应该抉择一个“令自己满意”的职业,经常同社会上的行业、部门相比较,与同学相比较,认为监狱付出多、回报少,心里不平衡,对待工作热情不高,极个别的甚至产生了厌倦情绪,急迫地想再次通过社会公务员招录考试或者发动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着手调动而离开监狱工作岗位。“本领危机”通常表现在:仅仅掌握了从事监狱工作的理论知识,“想干事”且希望“干成事”,当深入服刑人员当中解决实际问题时,由于管理经验不足,处理实际问题能力欠缺,尤其是遇到棘手问题更是畏首畏脚、束手无策、知难而退。这些都需要在思想上有力激发自我责任意识和行动上迅速谋划措施来得以有效解决。

三、运用自我责任意识的实践来指引青年民警

监狱青年民警强化自我责任意识,从根本上说,需要的是在日常监狱工作中的行动自觉,需要从监狱工作实际出发,需要从自身发展实际出发,找准监狱工作和自身发展的契合点,主动思考,主动参与,主动创造,从而顺利完成自我责任意识、集体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完整统一。

(一)敏于学习尽职尽责“文化”。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淬炼,重庆市监狱警察系统凭借其特有的地域特征,诞生了永川监狱的“东山西山”精神、垫江监狱的“东印山精神”、南川监狱“金华山精神”、凤城监狱“菩提山精神”等反映丰富的精神结晶。作为这些监狱人民警察优秀传统文化的缔造者,老一辈监狱人民警察们扎根深山,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攻坚克难,用实际行动为监狱的不断向前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正是后辈监狱青年民警学习、借鉴、模范所需要的典型教材。为此,青年民警应该积极主动接受监狱组织的传统文化教育,接受思想的洗礼。此外,监狱青年民警还应该积极追求“社会文化”中的尽职尽责部分,应该时刻关注社会上有关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奉献精神等方面热点话题,去主动参加,去积极探讨,去解析事理,去明辨是非,牢固树立起自己的“正确责任观”。

(二)乐于融入尽职尽责“团体”。监狱青年民警绝大部分都是在基层一线工作,就在所在的监区,就在自己的身边,有很多到岗到位、尽职尽责的民警。尽管他们从事的岗位有所不同,但他们整合起来,代表的是监区的主体,是一个具有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的优秀团队。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很平凡、实在、质朴,只不过是心力比别人用得多一点、精力比别人要花得多一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做好了那些在有的民警看来“枯燥乏味”的分内事、身边事、手头事、繁琐事。面对这些榜样时,青年民警们所做的不应该只是在心中发出感慨,而是应该行动起来,向他们学习、向他们靠拢,自愿接受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的“影响和辐射”,自愿分享他们成功的经验,逐渐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分子,并与他们一道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共同出色地完成监狱各项工作任务。

(三)善于获取尽职尽责“能力”。俗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工作能力也是一样,当监狱青年民警看到别人处理问题时候得心应手,再看看自己处理问题时候窘迫懊恼,恨不得顿时“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众所周知,亲自动手是最能具备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具备“看家本领”的最为关键时期,监狱青年民警与其被动地接受单位所布置的各种任务,不如把一切工作的完成都看成是学习提高的有利契机,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后,主动地承担其他岗位的工作任务,从而得到有效锻炼。当然,这里必须说明的是,不是说青年民警可以不讲规章,不讲责任,抢着去做一切工作;也不是说其他民警就可以无所事事、闭目养神,把所有工作都交给青年民警去做。两者之间,偏重任何一方面都是不对的,都应该有所选择和侧重。值得一提的是,在青年民警岗前实践性培训阶段,按照市监狱局要求,各监狱都采取了“一对一”的方式,为每名青年民警都挑选了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担任老师。青年民警们更应该抓住这个难能可贵的机会,全面学习,综合提升,争取早日在思想上和行为上成熟起来。

(四)敢于查找尽职尽责“缺点”。问责是对工作结果的评价与考核,是对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兑现。敢于自我问责的“力度”就直接决定于自我提升的“尺度”。监狱青年民警做到问责自己,就要对照岗位职责的逐条具体要求,多问一问自己的责任意识是否已经觉醒,多问一问自己与责任要求的履职能力是否完全具备,多问一问自己与责任要求的履职行为是否执行到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此基础上,为了保证监狱工作的整体推进,还得学会问责别人或者接受被人问责。问责别人,要放下得罪人的顾虑,真心诚意地通过别人易于接受的方式,一针见血地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并同他人一道纠正存在问题。被人问责,要放下抵触的情绪,胸怀坦荡地接受别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付诸行动。

总之,监狱青年民警强化自我责任意识,既是对自己负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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