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树立主动走访意识。在每月例行谈话的基础上,确立主动走访服务意识,通过走访全面核实、掌控社区矫正人员真实的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除与矫正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交流外,明确走访对象还包括社区矫正人员监护人、村干部、矫正志愿者及其周边邻里等,全面了解矫正人员工作、学习等日常表现及与邻里的相处情况。同时,通过走访主动上门为矫正志愿者、监护人提供科学、合理的帮教方法,使他们能更快更好地通过矫正人员的行为分析其思想及心理状况,并采取正确的方式去引导、帮助矫正人员,将不良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形成司法所与志愿者、监护人紧密结合、齐抓共管的矫正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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