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正式成立

时间:2012-11-01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等规定,10月24日,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发文同意浙江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增挂浙江省戒毒管理局牌子,履行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职能。
  成立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是适应当前禁毒斗争工作新形势,加快推进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浙江劳教(戒毒)系统根据我省禁毒、戒毒形势的需要,承担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两项新职责,顺利实现劳教戒毒向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无缝对接,在管理机制、戒毒模式、专业队伍、戒治环境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在禁毒、戒毒斗争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5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6个强制隔离戒毒所、1个戒毒康复中心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近2万余人次,所内戒断率达100%,得到了社会、戒毒人员亲属的广泛好评。随着省戒毒管理局的成立,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将进一步发挥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主战场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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