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多部门联合出台社区矫正实施意见

时间:2012-11-02信息来源:四川法制报作者:

近日,宜宾市综治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二十三个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全省第一个由市州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执法主体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市、区县要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明确了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政法综治部门指导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出整合市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长效机制。《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迅速明确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含志愿者)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 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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