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入监教育要做到“四结合”

时间:2012-11-03信息来源:重庆市凤城监狱作者:

 入监教育是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一个起点,同时入监教育的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服刑人员的改造态度、改造质量。一般情况下,新入监服刑人员具有服刑意识较差、文化水平较低、行为认识偏执等特点,笔者认为,在入监教育过程中要做到“四结合”,切实把好服刑人员入监改造第一关。

坚持认罪服法教育与服刑指导相结合。围绕促进罪犯认罪悔罪这条主线,通过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帮助他们从“违法公民”转变为“守法公民”,并逐步转变为做一个有道德情操的公民。把罪犯反省教育、适应教育、规范教育、心理教育为设为重点,除了让罪犯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外,在教育内容上突出认罪服法和悔罪教育,让他们认识到犯罪对国家、社会、他人和家庭造成的严重伤害,引导罪犯结合本人犯罪行为,剖析犯罪本质,使他们自觉忏悔,痛改前非。同时,加强服刑指导,把《罪犯改造必读》、《罪犯行为规范》以及一些法律常识等设为必修课程,将行为规范列入入监教育主要内容。

坚持思想教育与行为训练相结合。行为养成教育是入监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使罪犯养成遵监守纪习惯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入监教育考核验收的主要指标。狠抓《服刑人员改造行为规范》教育,强化规范养成,有效矫正新收押罪犯的不良行为。坚持从小处入手,加大对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力度。在要求罪犯熟记《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全部内容的同时,开设行为训练课程,每天进行队列等行为训练,做到坐有坐姿、站有站姿。为熟悉规范,用好规范,监区可对罪犯进行行为养成实训,使罪犯能全面掌握报告等日常行为的形体、用语标准,加深罪犯对养成规范的理解。对接受能力差者,可指定专人以“一帮一”形式,让服刑人员熟知狱内的生活规范、行为规范和学习规范,以此强化监规纪律意识。

坚持常规教育与多元教育相结合。面对服刑人员对监狱改造初期不适应等情况,监区干警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入手,做好思想转变、服刑指导和帮助照顾工作,使他们尽快适应改造生活。坚持以点带面、促进整体,让在监管教育中认识深刻、积极接受管理教育、认罪悔罪较好的新入监服刑人员进行现身说法,使多数新入监服刑人员由被动接受管理教育转变为积极主动参加各种教育活动。

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针对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施教、具体对待,做到集体教育与个别关怀教育相结合,灵活开展对新入监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入监针别工作,做到犯情调查到位、犯情甄别到位、综合分析到位、犯情建档到位,以保证个别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罪犯心理测试制度,新犯入监后,结合罪犯性格特点、犯罪成因等多方面进行对照研究分析,提出测试报告,并提出方向性改造对策。建立综合评估制度,对他们心理健康状况、恶习程度和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定出评估意见和对罪犯下阶段改造提出针对性的矫治建议。建立个别教育专档,“一人一档”,所有档案做到“档随人走”,监区根据罪犯的心理倾向,落实包夹和监控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为罪犯的服刑改造引路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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