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复杂工作中,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应该以怎样的状态来践行“忠诚奉献 惩教育人”的铮铮誓言?是他律、自律还是自觉?
实则,三者各有其用,皆不可无,而且他们相互补充又层层优化。
他律指用制度严管,督导落实,是管理的初级阶段。制度通常是要求人们共同遵守某些规章或者准则,是一种约束行为。如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重庆市监狱管理局“8+1”制度等。制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执行力和客观性、稳定性,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制度体现的状态主要是“要我执法”、“要我履职”和“要我安全”。这种要式和命令式给人高高在上之感,执行者在下意识里容易滋生抗拒感。如果上级不严格逗硬,还易出现上松一寸、下松一尺,不令不行、不禁不止的状况,因此执行这些制度在某种层面上讲,它所能达到的效果是可以预见的。
自律指遵章守纪,注重落实,是管理的中级阶段。自律是能够做到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政策、方针等不折不扣。譬如大门值班民警按制度守好门;监区值班民警按制度搜好身;带班民警按制度巡查到位。自律讲求因令而行,因禁而止。因此,自律只是一种在警囚关系适度和谐、应急事件不发或者少发情况下的相对理想状态,并不能充分确保监狱安全百年。
自觉指主动履职,创新工作,是管理的最佳状态。自觉是一种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是一种创新社会管理,是他律和自律的发展状态。他律需要制度作保障,自律需要规范为前提。然而,制度、规范需要通过经验积累来提炼,具有滞后性,当遇见新问题、新情况时,先前的制度、规范则会显得无力。如节假日有重病犯急需外诊,如何既不延误病犯治疗时间,又能保障监管安全;如发生罪犯集体食物中毒,如何第一时间挽救生命等等。自觉的可贵之处不仅在于让民警做到“我要执法”、“我要履职”、“我要安全”,而且在于倡导民警自觉创新办法去适应监狱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升华为面对新问题如何科学文明执法,面对危顽犯如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面对突发事件如何保证安全。既是面对急难险阻问题,都能不躲不推,敢于担当,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在他律、自律和自觉三者的概述中可以知道,他律是做好监狱工作的基础,自律是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的前提,自觉是推动监狱工作发展的动力。三者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个逐渐优化、升华的过程。
我们从事监狱工作,通常是在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下工作着,制度的刚性约束着每一个人。然而,制度对于每一个监狱人民警察而言,不是万能的。当前,监狱押犯众多,结构复杂,民众关心,监管形势十分严峻。如面临涉黑犯的纠合性、煽动性、组织性、不减刑等特征,如何有效管理?信息化条件的执勤模式如何才能因狱制宜?罪犯释放难的问题如何有效解决?在罪犯积极维权的情况下如何从严管理等。新形势新问题考验着新时期的监狱人民警察。如果稍有不慎,监狱这个“火山口”、“炸药库”很有可能喷发、爆炸!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新形势下的监狱工作不仅需要不断地完善制度,而且还要不断强化民警的执行力,更重要的是要不断激发民警的首创意识。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线民警如能从接受他律的工作状态递变为主动投入的工作状态,那么监狱的安全稳定势必能得到最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