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西安11月2日电 记者 台建林 通讯员 张珊珠 记者从陕西省监狱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该局每年办理罪犯减刑、假释1万余名,决定暂予监外执行300多起,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实现了零失误、零差错。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杨立说,大批服刑人员获得假释,既有他们个人努力,但更重要的是陕西监狱公正廉洁执法环境的保障。
近年来,陕西省监狱管理局根据中央“完善刑罚执行体制和制度”的要求,按照“盯住执法查问题,盯住问题定规范,盯住规范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多层次地完善了监狱执法制度。
针对一些法律法规较为原则、少数监狱警察对监狱执法工作认识模糊的情况,从监狱执法的基础性制度抓起,汇编《刑罚执行手册》、《狱务公开手册》和《监狱服刑指南》等,解决了“执法制度是如何规定的”问题。
针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体性规定过于概括原则、可操作性较差的问题,会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统一了减刑、假释的条件。
针对各监狱执行不统一的情况,制定《关于当前刑罚执行工作若干难点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办理罪犯收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切实解决了部分监狱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准、执行不严等问题。
针对办理罪犯保外就医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制定出台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实施细则》,弥补了保外就医工作的薄弱环节,堵塞了执法过程中的漏洞。
同时,陕西省监狱管理局严格落实陕西籍重点出监罪犯及刑满释放人员必送制度。一年来,总计送回罪犯685人,有效预防了罪犯脱管漏管,完善了安置帮教无缝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