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工会组织是在监狱党委领导下民警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与监狱全体民警职工有着密切广泛的联系,在参与监狱行政决策、教育引导民警职工、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正因如此,监狱工会必须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有所作为,积极引导监狱民警职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新的历史时期对监狱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惩罚罪犯并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任务。这样的职能定位和过去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相比,其背后隐含的是社会对罪犯思想认识的转变以及价值理念的转型。随着以人为本观念的深入人心,平等、博爱、公正、人权等进步思想正在构建我们社会的价值观体系。因此类似于“躲猫猫”、“喝白开水”等发生在狱所内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都会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甚至可能演变为社会的不和谐因素。犯罪作为特殊的社会越轨行为,是社会矛盾不断释放的结果。尤其是我国正处在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变化,人民内部矛盾加剧,刑事案件高发。监狱在押罪犯的构成日趋复杂,暴力犯、涉黑、涉毒等罪犯人数增加,这些罪犯反社会意识和抗拒改造思想根深蒂固,给监狱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难度。以上种种导致监狱民警职工在维护监狱安全、监管秩序稳定以及罪犯改造工作方面的任务艰巨、压力巨大。作为民警职工的“减压阀”,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赋予了监狱工会新的时代要求,在减轻民警职工的工作压力、丰富民警职工的业余生活、引导民警职工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监狱工会大有可为。
此外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监狱管理体制不断改革,从过去的“小监狱,大社会”发展成为监企分立、责任明确的现代监狱体制,过去单一的劳动关系在体制改革大潮中进行重组,利益分配不平衡、子女就业困难、劳资关系矛盾等不和谐问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狱乃至社会的稳定。类似情况都是监狱工会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也是监狱工会引导民警职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监狱工会应当致力于协助监狱党委和行政机构解决在社会发展和监狱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准确地反映监狱民警职工的愿望和呼声,缓解民警职工在工作中的压力。同时妥善处理民警职工的劳资纠纷和劳动关系争议,维护广大民警职工的合法权益。总之,在社会转型期间,监狱工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责任重大且任重道远。
二、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对监狱工会作用的认知
1、充分发挥监狱工会在凝聚民心、汇聚力量方面的动员作用,增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与监狱党组织系统、行政系统相比较,监狱工会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全体民警职工都是监狱工会组织的成员。这使得监狱工会可以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监狱的一切积极因素,在凝聚民心、汇聚民力方面实现最大限度的动员。监狱工会组织、监狱团委等都是在监狱党委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这决定了监狱工会工作是监狱党委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必须服从并服务于监狱中心工作的大局。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议,监狱工会组织应当树立大局意识,在和谐社会构建的大局中部署工会工作,充分发挥自身在宣传教育、团结互助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引导监狱民警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立足本职岗位做好监狱工作,通过实现监管秩序的稳定和刑释罪犯再犯罪率的降低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添砖加瓦。
2、充分发挥监狱工会在劳动保障、职业安全方面的规范作用,促进监狱和谐文化的形成。尽管我国正在摆脱传统社会的治理范式,现代社会治理结构已经初具雏形,但是行政权力全面控制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仍是当前社会治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个人并没有多少话语权,往往是被支配和被管理的对象,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的合法权益都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维护民警职工的合法权益是监狱工会组织最基本的职能和目标,也是监狱工会组织安身立命的根基所在。即使是单个民警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样在监狱工会组织的维护范围之内。尤其在当前以人为本的社会背景下,监狱工会应当更加坚定不移地维护民警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仅要不遗余力地改善民警职工的工作条件,更要致力于做好民警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卫生工作。目前监狱在押的特殊病犯呈上升趋势,且不说罪犯本身的抗拒改造性和人身危害性,单是特殊病情的传染性就对监狱民警职工的身心健康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监狱行政机构对此做出了相应防范措施,以避免造成民警职工的职业暴露。但从职能定位而言,监狱工会组织更应当针对民警职工的自身需求,在职业安全与卫生工作方面有所作为。这既是弥补监狱行政权力不足的需要也是打造监狱和谐文化的需要。与此同时,民警职工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是监狱工会工作的重点。在必要的情况下,监狱工会可以设立民警职工心理咨询机构,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对民警职工的心理疾病问题进行心理诊断和治疗。
3、充分发挥监狱工会在扶危济困、排忧解难方面的福利作用,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监狱作为国家暴力机关,是惩罚和改造罪犯的有力武器。青年民警对罪犯警惕心理的降低并不能因此而否定新形势下狱内斗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监狱工作的风险性和严峻性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势必会进一步加剧。从现实情况来看,国内外监狱罪犯袭警越狱事件屡见报端,每一次类似事故的发生,都会给监狱相关责任民警职工造成直接或间接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甚至会有个别监狱民警职工沦落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监狱工会组织在扶危济困、排忧解难方面的福利作用显得尤为必要,是监狱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的重要体现。同时监狱工会组织的福利工作有助于维护监狱民警职工良好的劳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监狱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配合。通过营造福利上吸引人、感情上关心人的工作氛围,对于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监狱警察的行列以及青年民警的健康成长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4、充分发挥监狱工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监狱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我国的监狱管理体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狱在罪犯记功减刑、事务犯选用以及保外就医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制约制度不够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也有待于进一步健全,这就难免给狱内的“权力寻租”行为留下制度上的疏漏。从权力的制衡的角度来看,监狱工会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方面职能的行使正好是对监狱行政权力运用起到了平衡制约作用。作为监狱工会组织的成员,任何一名民警职工都可以通过狱务公开,把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监狱工会通过发动群众,加强举报工作,使广大民警职工真正成为监狱反腐倡廉的主力军,对狱内的职务犯罪行为产生强大的法制威慑力,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的价值取向。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提高监狱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而且在客观上也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探索和谐社会视阈下监狱工会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
由于我国的公民社会还处于一个比较低的发育水平,作为一种非政府性的社会组织,监狱工会并未完全独立于监狱行政权力体系之外。尽管监狱工会组织的作用重大,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监狱工会并没有从总体性体制中分离,依然依附于监狱的行政系统,不仅自组织能力有限而且存在空间被挤压得十分狭小。因此,监狱工会的职能有待于进一步的转变和落实,在约束行政权力协调行政决策以及维护民警职工劳动关系利益的道路上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1、参与监狱的行政决策,协助监狱党政机构做好监狱中心工作。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对监狱工作提出的要求就是通过民主的方式管理监狱,落实广大民警职工的参与权,扩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无论哪一级工会在相应的行政或法人单位中都有一席之位,监狱工会组织也不例外。依靠自身的职能和组织优势,监狱工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充当监狱工作管理的主体,及时有效地反映民警职工的愿望和呼声,并参与到监狱的行政决策中,帮助监狱党政领导制定出符合民意的工作制度。在这方面监狱工会依靠广泛的群众基础可以弥补监狱党政系统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充分调动广大民警职工的积极性,促使广大民警职工维护好监狱的安全稳定,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降低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2、引导教育监狱民警职工公正执法,加强和谐的监狱文化建设。公平正义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之一,也是监狱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大着力点。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构,对民警职工的约束性规范较多,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十条禁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