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上午,正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从事访问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主任吴宗宪教授,到位于波士顿的马萨诸塞州缓刑局局长办公室(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Probation),与该局局长(Acting Commissioner)罗纳德•科贝特(Ronald P. Corbett)先生座谈。
此次活动是在中国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韩苏琳女士、马萨诸塞州众议员何杰森(Jonathan Hecht)先生的帮助下安排的,中国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罗伯特•威廉斯(Robert Williams)陪同前往。
罗纳德•科贝特首先介绍了马萨诸塞州缓刑局(Massachusetts Probation Service)及缓刑的相关情况。如同康涅狄格州那样,在马萨诸塞州,缓刑部门也隶属于法院系统,缓刑局的使命是,通过调查、监督犯罪人和被告人(litigant)、为被害人服务和开展合适的社区服务,实现正义。在他介绍相关情况后,吴宗宪教授等提出一些特别关心的问题,罗纳德•科贝特给予了解答。在座谈结束时,吴宗宪教授等向罗纳德•科贝特赠送了英文版的刑科院简介等纪念品。
吴宗宪与马萨诸塞州缓刑局局长Ronald Corbett先生
马萨诸塞州缓刑局有1860名正式工作人员,他们在2012年度的薪水和保险费用达1.19亿多美元,占该局预算经费的95.52%。在这些缓刑局的工作人员中,有848名一线缓刑官(line probation officer),他们直接从事缓刑犯监督等工作。2012年全州的缓刑犯为82532人,实行电子监控的有2054人,缓刑犯从事了449133小时的社区服务,平均每个月要进行6000多次毒品检验。
马萨诸塞州缓刑局在12个县(county)有105个缓刑部门(Probation departments),其中,8个隶属于波士顿城市法院(Boston Municipal Court,BMC)、12个隶属于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62个隶属于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11个隶属于少年法院(Juvenile Court)、12个隶属于遗嘱检验和家庭法院(Probate & Family court)。在高等法院所属的缓刑部门中,缓刑官监督那些最严重的重罪案件。在地区法院和波士顿城市法院所属的缓刑部门中,缓刑官监督刑事案件。在少年法院所属的缓刑部门中,缓刑官监督涉及少年犯罪、青年和身份犯罪行为(youthful and status offending behavior)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young adult),也监督由于父母虐待和忽略而被起诉到少年法庭的儿童的福利情况。在遗嘱检验和家庭法院所属的缓刑部门中,缓刑官在家庭问题、离婚、父子关系、监护、收养等民事事务方面给法庭提供帮助;缓刑官也会被要求从事监护调查,解决与探视、执行法庭关于儿童抚养的判决、毒品检验、监督寻找工作活动方面的争议。
缓刑局下属的社区矫正办公室(Office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管理着全州的21个社区矫正工作站(Community Corrections sites),包括社区矫正中心(Community Corrections Center)、少年和妇女资源中心(Juvenile and Women’s Resource Center)等。主管缓刑官(Probation Officers In Charge)被分派到这21个社区矫正工作站,指导那里的社区矫正工作。这些工作站就是社区监督站(community supervision sites),犯罪人必须每周几次到这里报到,在这里接受戒毒治疗、准备同等学历证书考试和工作培训。这些工作站也是社区服务机构(community service component),组织犯罪人开展清洁、除雪、运送食品到流动救济站一类的社区服务工作。
罗纳德•科贝特在2011年1月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缓刑局局长,已经在缓刑局工作了30多年,此外,还有十年是在法院系统工作:2000-2011年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的执行主任(Executive Director of the Supreme Judicial Court)。作为缓刑局的工作人员,他担任过缓刑官、助理首席缓刑官(Assistant Chief Probation Officer)、培训和发展主任(Director of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副局长(Deputy Commissioner)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