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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长沙监狱按照部局和省厅局“罪犯不得自行保管药品,所有药品一律由监区警察保管发放”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自行设计定制了一批监区药品柜配置到每个分监区。对于实行零监号的监区,设计的是5层共45格抽屉式带万向轮的可移动药品柜,休息日和教育日存放在生活区警察值班室,下车间劳动时则存放在生产区警察办公室;对于老病残监区和职务犯监区,由于服药人数众多,设计了80格平开门信报箱式固定药品柜。 为了配合监区药品柜的规范使用,遵照省局生卫处的规定,长沙监狱监内医院医师和药师、监区管教警察经过多次商定,确定了《监区药品使用登记本》和《监区药品回收登记本》的格式和门急诊等情形下的填写使用方式,明确了各方责任。 自投入使用以来,监狱未发现一起罪犯私自保管、使用药品等违规现象。所有门急诊药品均集中存放在药品柜内,由当班警察依据《监区药品使用登记本》按人次发放到手,当场服用(或外用),每月底由医院巡诊医师及时上门将停药后的剩余药品回收。 长沙监狱监区药柜的设置和规范管理既保证了监内内务规范,又做到了有效安全用药,还杜绝了药品的浪费,直接消除了医疗和监管隐患,保证了监管安全。 (长沙监狱赵 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