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委托县司法局围绕其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等事项进行调查评估。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在宣判时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司法局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阶段,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对违反禁止令的依法撤销缓刑,为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宋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