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签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蓬安县巨龙司法所与辖区两个派出所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及其档案进行了工作移交。
在此次移交工作中,巨龙司法所和辖区两个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对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进行了详细的梳理、清点。巨龙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交接工作的规定,遵照矫正对象到位、法律文书齐全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原则,逐一核对档案材料。对档案齐全的,做好登记,即时交接,并让他们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训诫书”。 本次共完成了二十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交接完成后,蓬安县司法局和公安局相关领导对所有移交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考察、谈话和法制教育,强调了管理工作移交到司法局后应该遵守的矫正纪律。新移交的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会严格服从管理,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