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舞钢市司法局四项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2-11-28信息来源:新华网作者:

今年以来,河南省舞钢市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运用四项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稳步运行,目前34名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稳定,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一、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由市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全市各村(居)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在全市形成了自上而下、统一协调的市、镇、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三级组织网络,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运作流程。一是规范送达、接收、登记、建档、监护、奖惩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流程,使各个环节的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按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动态性和规范性的要求统一规范档案台帐。三是实行个案矫正,一人一案。

三、规范监督管理。一是完善集中教育制度、集中学习制度、公益劳动等集中教育活动的相关记载。二是严肃社区服刑人员周汇报、月自评、季小结等动态信息汇报制度。三严明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纪律。

四、强化日常管理。一是不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谈话,使他们时刻保持警钟长鸣,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到和谐社会的大家庭中。二是强化家庭的亲情感化作用,依靠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成员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三是灵活把握因人施教。四是对重点对象特别关注,时常进行个别谈话。做到对服刑人员的情况了如指掌,确保其不再违法犯罪。(河南省舞钢市司法局冯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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