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强化“两个基地”构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

时间:2012-11-29信息来源:镇海区司法局作者:

一、强化帮扶对象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着力突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在就业工作中的瓶颈,借助社会力量,以企业为依托,以优惠政策为支撑,构建管、教、帮、扶于一体的特殊人群安置帮教基地。目前,镇海区共有各类安置帮教基地有11个,落实安置归正、矫正人员、吸毒人员393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招宝物业公司。一是提供就业安置、技能培训服务。类似招宝物业的安置帮教企业摈弃了一般企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抵触和排斥,主动接纳无法实现再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为其安排小区保安、小区保洁员、车间清洁工、简单包装工等工作,使其拥有正当的工作和规律的生活节奏,避免了特殊人群人员再入歧途。在安排工作的同时,企业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无一技之长的特殊人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帮助特殊人群人员掌握基本的计算机使用、简单器械修理等服务技能。例如,九年多来,已有30多名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借助招宝物业公司这个平台“鲤跃龙门”,有的开起了小店,有的进入大型公司,有的成立劳务市场的“香饽饽”。二是开展心理疏导,再树人生信心。在安排工作培养技能的同时,安置帮教基地还邀请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真正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问题所在,同时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克服心理障碍。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形成规模效应。积极推行“小政府、大社会”的工作模式,转变政府部门“增设机构、增配人员、增加经费”的传统服务管理理念和手段,将类似招宝物业公司的企业联合起来,建立“企业安置帮教协会”。政府则以政策扶持形式,为企业提供城市小区治安管理、环境治理以及卫生保洁等工作岗位,并适当补助企业亏损经费,委托企业吸收更多的安置帮教对象。依托“协会”等社会组织,引导、动员更多有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参与社会管理,通过企业市场化、人性化管理,不断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活力。
  二、强化青少年预防犯罪“阵地”建设
  目前,镇海区有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家,省级4家,市级4家,区级12家。各基层“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切实为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名副其实的青少年“法治阵地”。一是突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在全区44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69所幼儿园配备了法制辅导员。在流动人口子女集中区域,建立“俞范村法官沙龙”、“后海塘小公民俱乐部”等工作载体,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抓好缺乏监管和关爱流动人口子女的法制教育。开展青年法官进学校活动,选派优秀青年法官担任法制班主任,建立“法官哥哥姐姐QQ群”,青年法官利用休息时间与青少年在网上交流,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过程中的烦恼;建立审判与法制教育结合模式,组织学生旁听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二是营造健康精神家园。以社区为平台,通过“孝道型社区”、“科技型社区”、“文化型社区”、“爱心型社区”等创建工作,设置了社区科技馆、收藏展览室、法制之家、模拟法庭等载体,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每年投入50余万元用于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建立以青少年宫为龙头,以镇(街道)及村(社区)校外日常活动场所为支点,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青少年校外教育综合网络。骆驼街道15名退休老教师义务成立了“校外图书馆”,充分发挥图书室义务管理员、校外辅导员、关爱小组成员等多重作用,坚守15年,累计10万余名学生受益,努力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推向深入。三是拓展志愿服务载体。借助青年志愿者法律援助小分队的力量,组织法律志愿者在民工子弟学校开展青少年阳光成长计划,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政法关爱团”定期开展法律讲座、法制宣传、权益维护等普活动,为青少年筑起远离违法犯罪的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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