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化越来越被看作社会前进的重要动力。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区是监狱的基本单元,监区文化作为整个社会文化构建的一部分,是监狱改造理念的具体体现,其潜移默化教育作用的发挥,对于提升罪犯改造质量,促使其重铸灵魂,成为奉公守法、积极向上的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一、监区文化的界定
关于监区文化,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监区文化包括监狱的各种工作制度建设、各种工作的成效和收获、人民警察的工作作风、警容风纪、道德风貌、单位工作风格、狱内环境美化、生活卫生管理和组织罪犯开展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等;另一种观点认为,监区文化主要包括监区风气理念、罪犯行为规范和组织罪犯开展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及环境美化等。笔者认为,监区文化拟从狭义上理解,因此,更赞成后一种观点,本文也将立足于这一概念基础来探讨监区文化建设的有关问题。
依据监区文化的内涵与特征可将其相对划分为自上而下的三个层面,即理念层、制度行为层和器物层。其中理念层是监区文化的上层,包括执法理念、监区风气、价值取向等。制度行为层是监区文化的中间层次,是指以规章、制度、规范、纪律等为内容的,监区集体成员共同认可并自觉遵守的行为。器物层,主要指监内的硬件设施与自然环境,包括监舍、车间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等。其中,理念层是监区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制度行为层是理念层的具体体现,器物层则是形成监区文化理念层和制度行为层的基本物质条件,由于受到二者的浸润与附着,常成为理念层与制度行为层的物化与外显的载体。
二、监区文化的功能
在中国典籍中,“文”、“化”二字很早就已合成――《说苑•指武》中就曾有过这样的论述:“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早期文化的含义与功能。几经流转嬗变,时至当代,文化的含义与功能更趋丰富,但一直以来,文化涵养人、化育人的功能作用却几乎是亘古未变的。同样,监区文化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与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抑制功能。监狱由于其刑罚执行的特殊性、管理的强制性和封闭性,客观上迫使罪犯抑制、收敛一些不良意念,但是却很难从根本上抑制其不良嗜好和恶习。加强监区文化建设,用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去占领罪犯劳动和学习后的业余时间,转移罪犯的兴趣和注意力,则可有效挤占罪犯不良行为习惯的时间和空间,从内心深处抑制其不良意念,为改造罪犯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二)矫正功能。监区文化建设除了具有抑制罪犯不良需求、兴趣和习惯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具有潜移默化的矫正功能。如通过监区环境的“绿化、洁化、亮化、人文化”,为罪犯营造心情平静、舒畅的环境,消除他们的疲劳感、紧张感,培养他们文明、有序、规范的行为习惯等,都体现了监区文化对罪犯具有良好的矫正功能。
(三)激励功能。风清气正的监区改造风气,格调高雅的监区环境,“会说话”的文化宣传墙壁,内涵丰富、催人奋进的各种雕塑,特别是在罪犯中组织开展的歌舞表演、读书读报、艺术创作、体育比赛等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不仅有利于培养罪犯的广泛兴趣和对生活的热爱,而且其代表的先进文化或主流文化的价值取向,对促进罪犯认罪悔罪,远离“亚文化”,积极踏实改造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
(四)亲合功能。监区文化建设主体为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因为监狱环境的特殊性和局限性,在矫正罪犯的过程中,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之间存在着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这一关系中,监狱人民警察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发挥着积极主动的作用。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监区文化活动可以减少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之间的对立情绪,缩短心理距离,使矫正收到更好的效果;同时丰富多彩的监区文化生活还可以促进罪犯之间的团结、配合和协作,形成一种融合力,促进他们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进步。
三、当前监区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随着监狱工作的不断发展,监区文化建设也得到了较高程度的重视和较快的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如基础设施日趋先进、环境美化更加成熟、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认知观念不断更新……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与客观条件的制约,当前的监区文化建设也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
(一)认识偏差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对于监区文化建设的价值,特别是监区文化所具有的改造手段的特殊性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在已有的教育改造理论中,我们一般强调的是三种改造手段,即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然而,这三种手段都是直接的改造手段,除了这些直接的改造手段外,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种潜在的隐性改造手段,这种潜在的改造手段由于它本身固有的渗透特性,可以和任何一种直接改造手段相结合,并显著提高该种手段的改造效果。这种潜在的、具有渗透特性的改造手段就是监区文化。正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生活在特定环境中的罪犯,每天都在接受监区文化的熏陶、浸润,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的效果,都会受到监区文化的影响与作用,罪犯矛盾思想的整合梳理,不良思想与行为的矫治,良好行为的导向、养成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在监区文化的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
但不可忽视的是,当前,由于警力配置的限制,部分基层监区民警仍然存在着“监管安全是硬指标,教育改造是软任务,监区文化建设就是搞点活动和环境布置应付一下”的偏面认识。因此对于监区文化建设常常存在着“嘴上说起来重要,兴趣来时热热闹闹,任务一忙全部忘掉”的现象。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区文化的发展。
(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针对性主要是指如何解决好监区文化建设对象的文化层次的悬殊性和复杂性的问题。罪犯这一特殊群体,其个体的知识水平和文化构成十分复杂,悬殊很大,人生观形成的过程、接受教育的程度及生活环境的影响、成长过程的挫折等千差万别,但也能找到一些共性,比如在个人利益追求自私,并为此铤而走险。监区文化建设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通过健康向上的文化渗透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使这部分人真正改变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因此,笔者认为,现行的监区文化建设的针对性还不够强,只是笼统地强调环境和形式,而缺乏真正意义上的针对性,这也是监区文化建设缺少长效与实效性不强的原因之一,因此,从实际出发,实施分类教育、提高针对效果十分必要。
(三)空间锁闭与时间迟滞的问题
监狱因其自身的特殊性,一直是一个相对较为封闭的空间;而监区作为监狱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对于监狱来说显得更为狭小。罪犯自进入监狱以后,与外界社会接触极少,只能在较为狭窄的监区空间内活动,社会上一些新的理念和新鲜元素也很难穿透监狱的高墙,及时传递进来,这样就很容易造成罪犯与社会生活脱节。现在监区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还是以传统的手段为主,尽管在表面上能看到一些效果,但从深层次的一些问题考虑,其形式和内容都要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监区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实质。
(四)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
监区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资源的共同参与,要发挥各项资源的合力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但当前的监区文化建设,资源配置存在人力、财力和时间投入不足问题。由于监区文化建设是一个相对隐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要求较高,且短时间内收效不明显,所以导致有些单位因急功近利等思想的影响,不愿花费较多的精力和时间去进行系统地构建,而只是做一些被动性、应付性的零散工作,很难真正发挥出监区文化的良好育人功能。
(五)人才培养不到位的问题
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监区的具体管理者,在监区文化建设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政治素质的高低、文化素养如何,直接关系到监区文化建设的成效。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人员构成复杂,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监区文化建设的专门人才更是匮乏,虽然部分监狱近年来有计划地加大了艺体、教育等专门人才的招录比例,但仍不能很好地满足监区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这也是制约监区文化建设向较高水平的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加强监区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形成监区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强监区文化建设意义重大,但必须要有充足的制度资源提供依据和保障,为各项具体建设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才能保证监区文化建设的正常进行,进而实现其良好的改造效能。
《监狱法》和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都对监区文化建设提出了要求。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主管部门也纷纷制定出台了监区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与具体规定,从组织保障、监区规划、人文景观建设、文化设施建设、文化媒体建设、社会资源利用等方面,为监区文化建设的开展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指导。在机制建设方面,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建立健全监区文化建设目标考核制度,明确监区文化建设的目标、层层传递文化的渗透力,细化考核标准,将硬件设施与软件建设相结合,加大监区文化建设考核力度,着力营造有利于罪犯改造的人文环境,建立文化导向机制,将文化作为民警工作学习的重要衡量考核标准,对不注重学习,不注重知识更新,不创新进取的中层领导实行淘汰机制,同时提拔学历高、文化高、理论素养高、实践能力强的民警,以不断提升民警队伍的文化活力。
(二)以设施建设为基础,构筑监区文化建设的器物平台
笔者认为,当前监区文化建设的务实之举还是要以设施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凸显器物文化。要根据国家有关监区文化建设的要求和矫正改造罪犯的需要,进一步加大监区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改造氛围。如进一步加强图书室、阅览室、活动室、体育馆、中心网吧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配齐配好活动设备器材,促进文艺演出、兴趣小组等活动的有效开展;巧妙布设文化雕塑、小桥流水、花卉山石等人文景观,发挥其陶冶罪犯性灵的作用;不断优化监狱小报、罪犯教育网、墙报、板报等媒体设施,发挥其宣传引导,教育感化罪犯的功能;通过监狱多媒体中心将有关教育内容的信号通到各个监区,每个监舍都能安装有线电视,在固定时间播放监狱新闻,并适时开展专题教育,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视等,充分发挥多媒体的快捷和丰富的视觉、听觉教化功能,将极大地改善罪犯的改造生活,提高监区文化建设的品味。总之,对于监区文化设施建设要做到整体规划,因需设置,精心布排,尽量让其浸润文化的灵气、沉积人文的底蕴,努力发挥其活跃罪犯改造生活、调剂情绪、陶冶情操、启迪良知、矫正恶习的丰富功能。
(三)以社会资源为补充,提高监区文化建设的开放性
从监狱来说,充分利用社会文化资源,提升监区文化品味,形成丰富多彩的监区主流文化,陶冶罪犯的情操,这是提高监区文化建设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监狱可以有条件地向社会开放,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监狱,认识监狱,支持和参与监区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监狱可以适时邀请有关专家、社会知名人士和学校教师等对罪犯作形势政策报告以及文化技术辅导,开设“文化讲坛”,举办传统文化、文明礼仪、艺术修养等讲座,可以邀请罪犯的亲朋好友到监区开展亲情帮教……通过监区文化与社会文化的交流,不仅帮助监区文化吸取有益的养分,还能充分整合内外资源,发挥出更大的教育合力。
(四)以监狱文化为引领,形成监区文化建设鲜明的主题定位
监区文化建设的特色和主题定位,必须在监狱文化建设的主题定位下结合监区的实际而进行,这就要求监狱必须要有一个文化建设的主题定位。因此,必须要把打造监狱文化建设的品牌、创造监狱文化建设的特色优先放在监区文化建设之上,这样才能有效引领监区文化建设的合理开展。对于一个监狱而言,如何从实际出发,确立一个切合实际的文化建设主题定位,类似于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企业精神”一样的东西,笔者认为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有了一个鲜明的主题定位,就能起到一种向心作用,创建监狱文化建设特色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监区文化建设也就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五)以人才培养为抓手,不断提升监区文化建设的品味与水平
监区文化建设既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远战略目标,这就需要监狱在注重眼前监区文化建设的同时,立足长远,重视监区文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设,并将其作为一个战略任务来抓。要强化监区文化建设,并使其在教化罪犯中起到我们设定的作用,并在工作上不断创新,作为管理者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显然是影响这一工作深入开展和创新的重要因素。而专业能力、文化素养的持续提升,离不开务实创新、终生学习的精神支持。这在江苏监狱人民警察精神“崇法崇德 致正致新”中也有充分体现。因此,要使监区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卓有成效,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要鼓励监狱民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以适应监区文化建设的需要。
(六)以激发罪犯的积极性为目标,营造全员参与的文化氛围
罪犯的参与度更是衡量监区文化最终效果的重要指标。目前在监区文化建设中还存在罪犯参与度不高、常态下的参与意识薄弱等问题。笔者认为,这方面的工作有必要深入和加强。比如,每个监区结合实际建立各种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为罪犯才艺展示搭建平台。在进行扫盲教育和鼓励罪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同时,针对不同层次和个人的爱好,常年开办计算机、书法、绘画等兴趣学习班,满足罪犯的读书需求和求知欲望,促使罪犯在监区文化氛围熏陶中加速思想改造,在文化艺术氛围中增长知识,在接受培训教育中掌握谋生的技能。真正起到陶冶情操、提高思想认识、加速罪犯本质改造的目的。
总之,监区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只要我们监狱工作者始终牢牢把握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弘扬改造正气为主旋律,不断探索监区文化的真谛,努力打造激励罪犯改造的软环境,就一定能充分发挥监区文化潜移默化、攻心治本的作用,真正实现促进监管场所长治久安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