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司法局首次向2名社区矫正人员发出警告

时间:2012-11-30信息来源:永修县司法局作者:

 11月22日,永修县司法局向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的张某、唐某2名社区矫正人员下达了警告决定书。这是自今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永修县司法局首次向社区矫正人员亮黄牌。

社区矫正工作自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以来,永修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对本辖区内监外服刑人员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矫正管理。由于张某、唐某等2名监外服刑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也未向司法所请假,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永修县司法局批准,决定对张某、唐某等2人作出警告处分,并告知他们如再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会再向其作出警告处理,累计三次警告就会被提请收监,执行原判决刑罚。永修县司法局这次作出的行政警告,有力地震慑了社区矫正人员,有效提升了监外刑罚执行权威,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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