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刑罚执行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2-11-30信息来源: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作者:

为了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和水平,浙江警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于12月1日至5日联合举办全国监狱系统刑罚执行工作培训班。

一、培训日期、地点及授课时间
培训日期:12月1日至3日
培训地点:学院报告厅
授课时间:上午8:30―11:15 ;下午14:30―17:00
二、培训教学计划

时 间

活动内容

讲 座 题 目

授课人

职务、职称

12月1日
(周六)

上午

上午8:30――9:00在学院报告厅举行开班仪式

专题讲座

深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黄永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下午

专题讲座

适应刑事政策新变化 切实做好监狱刑罚执行工作

李豫黔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

12月2日
(周日)

上午

专题讲座

深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黄永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下午

专题讲座

假释的风险评估

孔 一 曾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

12月3日
(周一)

上午

课堂答疑

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黄永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下午

专题讲座

深入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构建正当高效的刑罚变更程序

黄兴瑞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长、教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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