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达木监狱 韩燕 )根据《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的要求,为做好监狱二�一三年职业技术教育、创业培训工作,监狱与格尔木航顺职业培训学校、格尔木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创业培训指导中心举行了培训协议签订仪式。
11月26日上午,副监狱长金渤代表监狱与格尔木市国家就业服务局局长谭继喜、副局长周华,格尔木航顺职业培训学校校长霍胜雄在监狱指挥中心分别签订了2013年柴达木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协议和2013年服刑人员创业培训协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监狱2013年度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和创业培训工作即将有序开展。
监狱在连续五年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经过对全狱余刑三年以内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罪犯进行了认真摸排,于11月20日确定了培训对象,完成了编班工作。后经与格尔木航顺职业培训学校和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创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协商,结合监狱实际情况,确定了180名服刑人员培训的工种和等级(初级电焊工、初级维修电工)、课时安排(电焊工初级396课时,维修电工初级480课时)、选用教材(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教材)、授课教员,以及90名服刑人员的创业培训等各项相关事宜。
根据协议的要求,格尔木市航顺职业培训学校将培训教材、作业本等教学用品准备完毕,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将于2013年3月1日在柴达木监狱教学楼开班上课,服刑人员创业培训将于2013年5月份开班。
加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是提升教育改造质量,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具体体现,也是监狱近年来完善和深化罪犯职业技能教育的具体举措。此项工作的连续、有效开展,既为国家就业、创业鼓励政策的充分运用搭建了平台,积累了经验,又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