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罪犯心理矫治

时间:2012-12-20信息来源:赤峰监狱作者:

 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机关运用心理学原理,采用心理咨询以及心理治疗的方法和技术,帮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碍和服刑期间出现的心理问题,促进罪犯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以利于稳定狱内改造秩序和提高改造质量的重要手段。其作为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心理卫生运动深入发展在监狱工作中的必然反映,也是推进监狱文明建设,提高监狱工作现代化、科学化水平的迫切要求。笔者作为近期新参加监狱工作的民警,经过培训的学习、自查资料、与监狱老干警交流,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有以下几点浅见,供大家商讨。

一、罪犯心理矫治现状

20世纪80年代末,在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活动中,罪犯心理矫治悄然兴起,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内很多监狱出现了一些成功矫治罪犯的案例,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矫正与教育改造罪犯的过程中,显示出了其帮助罪犯消除违法犯罪心理、养成健康人格的独特魅力和价值,收到了其他改造方法无法达到的效果。

到目前为止,国内各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许多监狱已经建立了独立的罪犯心理矫治办公室,具备了很多心理学专业知识的干警,但是受各监狱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够统一,理解把握不甚到位;研讨多、实践少;学习多、应用少;喊得多、做得少;虚功多、实工少”等现象。不少民警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改造罪犯已经有了“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没有必要;有的认为开展心理矫治工作能够包治罪犯“百病”;还有的认为目前监狱的人才缺乏、装备落后,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条件不具备等。

二、提高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水平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理论研究,明确罪犯心理矫治目标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完善

要使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矫治目标。罪犯心理矫治是一门科学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费时费力。为此,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其特殊性,给予充分的支持;专职人员更应坚定信念、潜心钻研、迎难而上,善于从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拓宽心理矫治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取得罪犯心理矫治的突破性进展;监狱之间要广泛开展交流,做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共同努力总结出适合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理论模式。

(二)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对民警的专业培养

一是提高对罪犯心理矫治重要性的认识。心理矫治是教育改造的扩展、延伸和必要的补充。它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与技术,对罪犯进行的矫正教育与心理治疗,以配合教育改造。消除罪犯的反社会性,矫治其心理障碍、人格失调,达到恢复其心理健康,重塑健全人格,提高适应社会能力的目的;二是提高对罪犯心理矫治必要性的认识。几十年来,我们已有了丰富的教育改造挽救罪犯的经验,但传统的挽救手段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社会在变,形势在变,犯罪人员的组成结构在变,犯罪成因也在变,也就要求我们要不断的进行知识的更新,以顺应瞬息变幻的改造环境;三是提高对主、客体的认识。心理矫治工作的主体是广大干警及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而客体则是需要心理矫治的服刑人员,这两者对心理矫治的正确认识是此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前提。心理矫治是系统工程,不仅靠专职心理咨询师,还要靠多数干警的积极参与,共同关注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而罪犯对自我心理健康状况的关注度,以及能否积极配合心理咨询师工作则直接影响心理矫治的成效。因此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狱内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手册等传播媒介,向全体服刑人员大力宣传健康心理对其自身成长和改造的重要性,充分展示心理矫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科学原理及成效,使其打消顾虑,自觉维护心理健康,并主动参与心理咨询。

(三)引进专业心理学人才,建立专家型矫治队伍

心理矫治作为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归根结底要靠监狱心理矫治队伍来完成,罪犯矫治效果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心理矫治专业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方面,监狱可以通过招录心理学专业的干警,扩大具有心理咨询技能的干警队伍,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内部专业心理咨询干警的再教育、再培训,将现有干警队伍打造成专家型矫治队伍。

(四)建立健全罪犯心理矫治平台,使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

1、构建一套监狱自身完整的心理矫治网络。借助局域网建立一个心理矫治工作平台,以服刑人员指导中心为矫治中心、各监区咨询室为支点的心理矫治网络。服刑人员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评各监区心理咨询工作,并对上级汇报矫治工作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平台作用。监区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要充分利用心理测试、心理咨询等方法掌握罪犯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心理辅导。

2、在犯群中选择文化层次较高、心理素质好、心理健康、有一定威信的服刑人员充当心理互助员,并对她们进行必要的培训。罪犯心理互助员,不仅能够提供心理异常罪犯的改造情况、心理状态信息、罪犯经过心理咨询后的改造表现情况,同时因为身份的特殊性,更容易被犯群所接受,与接受治疗的罪犯之间有心理的相容性,能够弥补监狱干警作为管理者和心理咨询师双重身份的先天不足。

3、建立科学的心理矫治操作流程。从罪犯入监到刑满释放,心理矫治工作都应贯穿始终。无论是入监教育、常规教育还是出监教育,都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心理矫治工作目标、步骤和具体实施办法。

4、切实做好罪犯入监甄别。新犯入监后,由监区心理咨询师通过查阅档案、谈话、密切观察等手段,重点掌握罪犯个人成长史、家庭成员关系、犯罪心理动机、性质及认罪态度、目前精神状态和社会交往情况等。再结合相应的心理测试,形成比较全面的个人基础材料,做好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大致得出罪犯心理问题的原因、性质及危险程度,为以后的心理矫治打好基础。

(五)重视宣传总结交流。对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经验和效果,要做好总结,针对有典型的事例进行宣传教育。有条件可以加强与外单位的信息交流,和精神病院、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等建立一定的联系,取长补短,促进该工作的特色发展。

总之,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措施,搞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现代文明监狱的时代要求,我们要结合监狱监管改造实际,积极探讨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提升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研究水平,在实践操作中建立健全心理矫治工作制度,努力塑造罪犯的健康人格,才能更好的保证监狱监管秩序的长治久安,圆满实现“首要标准”。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