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的提出和践行,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措施。对监狱而言,既是对监狱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也是司法机关必须承担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监狱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工作没有终点,永远是起点”的理念,秉承“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追求,深入推进监狱管理创新,以基层基础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升监狱规范化管理水平,才能实现监狱管理工作质的飞跃,为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及正规化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推进监狱管理创新对于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意义重大
在新形势下,罪犯构成和改造特点的变化,而使得一些管理、改造罪犯的手段和方法相对滞后,以及社会文化对监狱传统行为方式的冲击,对现有监狱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要紧扣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摒弃那些过时的管理工作方法和手段,树立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不断探索监狱管理工作新的内容、手段、方法、机制,使之能更加贴近监狱工作的发展需要,更好地为监狱的整体工作服务。
(一)监狱管理创新,有利于全面提高监狱管理水平。监狱管理创新,是司法部顺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推进监狱工作整体走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克服旧的管理弊端,确立新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通过创新,整治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从以“人治”为核心的粗放式管理向以“法治”为核心的规范化管理转变,使监狱各项工作走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条可约的轨道,切实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二)监狱管理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有制度不执行和制度执行力差,是近年来监管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通过监狱管理创新,按照“职责明确、程序严密、流程清晰”的管理原则和要求,细化警察岗位职责,制定岗位24小时工作流程,实现警察岗位工作职责明晰化、日常管理工作流程制度化、一日工作规范程序化,切实解决长期以来责任落实不明确、岗位标准不具体、工作规程不完善等弊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充分调动广大警察做好监管安全防范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保障监管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三)监狱管理创新,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严格公正执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格、科学、文明、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质量是监狱的职责。通过监狱管理创新,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职责,消除工作盲点,理顺工作程序,将监狱各个执法环节、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增加执法透明度,规范各项执法行为,确实做到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杜绝错收、错放、漏放、早放等错误执法行为,确保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人民群众对监狱机关的满意度。
(四)监狱管理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监狱维稳能力。通过监狱管理创新,不断完善与防控、排查、研判、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五项机制”相配套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规范,整合安全防范资源,形成统一、规范的维稳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提升监狱管理工作水平,健全完善监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提升维护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能力。
二、当前,监狱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监狱管理多由基础性工作、临时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协助性工作等多种方式构成,事情又多又杂,为了完成任务,经常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在制度建设、人员分工、事务组合上未能达到优化。
(一)监狱管理模式不够规范。一是未能建立起规范、稳定、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和科学、实用、高效的保障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体系,监狱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尚未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绩效评价还是以定性评估为主,尚未实现向科学考核的转变。三是对现代文明成果的运用程度明显较低,尚未形成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安全、向科技要改造质量的新格局。
(二)监狱管理流程不够规范。一是警察安全稳定首位意识、服务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够强。二是监狱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能、职责不够明确,管理中存在随意性、粗放性和偶然性。三是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及考核考评、层级管理不够明确,未能较好地解决“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依据什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四是基层警察一日管理、直接管理及对服刑人员7个关键环节的管理不够规范。
(三)基层基础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基础业务台账不够规范,没有建立标准统一、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内容明晰、操作简便的基础业务台帐。二是监门、监墙、电网、照明、监控、报警、安检、隔离防护设施等都有待规范和完善,运行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监狱建设标准》未有真正落实到位,监狱办公区、监管区、生产区、生活区、武警营区的功能分布,监区文化设施建设,监狱信息化建设,监狱科室和分监区的建制建设、监狱各部门内部建设等没有根本统一。四是检查、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够规范,不能有效避免管理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的发生。
(四)监管改造工作不够规范。一是“小会见”较多,会见审批程序、登记备案制度还不够严谨。二是计分考核有的不够真实、规范。相对其他罪犯来说,职务犯考核分较高,一些奖分的依据不够真实;有的计分考核的起始时间不符合规定。三是狱内消费相对较高,有的超过规定标准;有的监狱在狱内消费管理上还存在漏洞,致使一些“三类罪犯”的消费比较高;有的甚至大大超出了他们的正常处遇标准。四是罪犯关押分流不够规范,有同案犯集中在一个监狱、监区甚至分监区改造的现象。五是存在对罪犯的管理、考核权集中在个别主管干警身上,缺乏监督等问题。
三、积极推进监狱管理创新,大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江泽民同志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创新也是监狱管理工作的源泉 ,特别是随着在押犯构成日趋复杂,监管改造难度日趋加剧等诸多严峻挑战下,对监狱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必须与时俱进,在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制度创新和基础管理创新上有所作为,引进现代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夯实监狱基层基础,开创监狱管理的新局面。
(一)推进管理理念创新,增强监狱管理工作的前瞻性。“一件没有预料的事情可能引起故障,一个被长久忽视的问题,可能导致一次危机。”一位管理学家告诉我们:任何工作都必须具有前瞻性,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努力摆脱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使监狱管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矛盾和冲突少产生、少激化。
一是通过对现有的管理信息进行科学筛选、分析,去伪存真,分类比较,聚同分异,创造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理念是创新能力的激发器,理念创新才能带动方法和手段的创新。监狱管理创新首先体现在是否具有强烈的创新理念上,只有产生积极主动改变监狱管理现状的创新欲望,才能在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中打破现状,“主动进攻”,积极地去发现问题,寻求超前、超常的管理理念,不断探索达到目标的新思路、新方法。
二是通过对他人先进管理理念的吸收,拓宽自己的思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他人的先进理念可以丰富自己的思想库,激发自己的思维创新。当前,监狱的押犯来自天南海北,家庭出身、教养、经历各有不同,年龄悬殊,个性迥异,要让他们在一个集体里循规蹈矩,安分守己,殊为难事。只有不断吸收他人的先进管理理念,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管理体系,并随着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对象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完善,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是通过对社会犯罪发展总体趋势的思考,探索一条适应监狱押犯构成变化的管理方法,实现对在押犯的有效管理。构建源头治理体系,使关口前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见微知著、抢得先机、争取主动、防止激化”的要求,及时予以解决,尽可能防止、减少、弱化问题和冲突的产生。
(二)推进管理手段创新,增强监狱管理方法的针对性。俗话说:牵牛要牵牛鼻子。工作方法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是实现工作目标的手段。必须构建动态调节和化解机制,以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尽最大可能做到不积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向坏的方面转化,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
一是完善民警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