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网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菲 张昆仑)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新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今年以来,禹州市司法局切实强化“三种意识”,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宣传意识,营造工作氛围。自全市社区矫正启动会议召开以来,禹州市司法局先后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与此同时,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把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乡村、社区,送到群众手里。
强化责任意识,打好工作基础。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禹州市司法局从“接”、“管”、“教”、“帮”四个环节抓起,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接”,即为确保衔接到位,该市要求司法所与派出所和社区加强沟通、及时联系,做到无缝对接;“管”,即坚持抓好制度管理、日常管理和重点时段管理三个关键点,提高管控水平;“教”,即通过组织矫正对象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公益劳动等形式,促使其早日弃恶从善,回归社会;“帮”,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功能作用,从政策、生活、就业三个方面扶贫解困,实现从“管得住”向“改造好”转变。
强化执法意识,提升工作能力。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禹州市司法局举办了专题培训会,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心理上做好自我定位。此外,禹州市司法局还通过采取分层管理、分岗实施等形式,开展了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逐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