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五个强化”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时间:2012-12-25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武义县司法局自2011年10月1日以来,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五个强化”措施,保障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拓展了司法行政职能,提升了司法行政的地位。截至2012年11月,武义县共完成审前社会调查209人次,其中监狱管理机关提交的委托函104人次,法院提交的委托函105人次,提出适合社区矫正的调查意见203人次,其中不适合社区矫正调查意见6人次均为法院采信,采信率达到100%,实现了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
  一是强化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12月14日召开政法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衔接工作。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分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代表联合召开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衔接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并就如何加强各部门的衔接配合,分别提出问题,明确要求,形成共识。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查质量。为确保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质量,提高执法素质,9月18日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等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业务培训,明确对被调查人的选择、调查取证的途径方法、审前调查的核实采信和法律责任,对审前调查工作中的调查笔录和调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详细的讲解,对各项工作要求、具体操作的规范进行了情况说明,以确保审前调查工作的规范进行。在开展社会调查过程中,突出对矫正对象的人文关怀,做好与被告人的心理沟通,对被告人按犯罪类型、年龄层次、就业和家庭生活等情况进行分类,根据被告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工作。从个人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3个大项和个性特征、成长经历、精神状态、犯罪原因、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13个小项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提出合理化的适用非监禁刑建议,形成客观、翔实的调查报告。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规范调查程序。为确保调查走访不走过场,县司法局加强了经费保障,实行经费补贴制度,对每份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给予100元的交通补贴,要求司法所走访调查到位,县局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全程跟踪,严把调查走访关。司法所对被调查对象的家庭,所在村街、学校或工作单位以及其家人、亲友和邻里进行联合调查,尽可能扩大调查的范围,全面了解掌握被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个性特点、日常表现、监管条件等信息,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相关材料、走访调查并制作调查笔录、签订亲属承诺书、听取受害人意见、征求派出所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审核报批等程序,层层把关,环环紧扣,确保调查及时准确。
  四是强化廉洁教育,严格调查纪律。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创先争优年活动相结合,开展警示教育,邀请县检察院孙伟庆检察长作专题廉洁执法教育,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执法意识。要求各司法所坚持依法办事、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就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主体、调查时间、调查人员、材料填写等方面作出纪律规定,明确提出“七个严禁”,即:严禁被调查人员参与调查全过程,干扰正常的审前调查工作;严禁向被调查人员泄露调查结果;严禁向被调查人员泄露证人的相关信息;严禁借调查之际打击报复被调查人员;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出具虚假调查材料帮助被调查人员逃避法律责任;严禁向被调查人或亲属吃请、索取财物、收受贿赂或馈赠;严禁任何人要求被调查人员承担调查期间所发生的交通、生活、文印等任何费用。
  五是强化综合评估,确保客观公正。为了确保审前社会调查结论客观公正,县司法局在司法所综合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被告人一贯表现、个人情况和社会背景等情况,按照“教育、感化、挽救”原则,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被告人有无重新犯罪的可能、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是否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慎重作出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结论。强化档案管理,坚持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档案齐全,做到一人一档。对于开展审前社会调查中法院、监狱的委托调查函、调查通知、调查笔录、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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