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五字工作法”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2-12-25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一是立足“研”字,掌握工作现状。今年5月-8月,由区人大、区矫正办各成员单位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特别是基层组织队伍和帮教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全区司法所、派出所、各职能单位实地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并赴温岭、舟山等地学习考察,认真对照分析了当前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是基层组织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具体意见和措施,形成《衢江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和《关于衢江区直属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后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及基层组织队伍完善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是落实“管”字,确保监管安全。落实定期排查制度,每月一排查,重大节日必须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具体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做好动态分析,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迅速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制,努力将安全隐患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的各种措施和手段,把好“调查评估、接收、监督管理、解矫”关卡,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监管,实时做好跟踪考察、警示告知、短信提醒、网络帮教等工作,发挥信息技术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工作,依法充分运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奖惩措施和手段彰显刑罚执行工作的法律性和严肃性。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制度,建立重点人员台帐,逐一落实“四控”措施和“定人包案”责任人,严格请销假制度,对所有需要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严格审批关,对严控重点对象一律不得批假外出,确保监管安全。
  三是强化“育”字,做好教育转化。着力抓好思想教育。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原因和个性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重视发挥心理矫正的特殊功能,积极探索对不服监管、不配合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疏导,以“内干预”疗法影响“外行为”的改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及时化解不良情绪。今年来,全区各司法所共开展集中教育50余次,受教育社区矫正人员达2500余人次;开展心理疏导4次,帮助 3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化解了“心病”。不断加强法制教育。通过移动e家信息平台定期向社区矫正人员发送相关法制教育短信,及时将日常管理教育信息告知社区矫正人员。今年来,共发送法制教育、日常管理教育等信息3000余条,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法纪法规观念和服刑意识。
  四是突出“帮”字,关注帮困扶助。注重把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实际困难和教育转化工作相结合,探索社区矫正人员帮扶新思路,创设社区矫正帮扶基金,妥善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生活困难或者身体有残疾、疾病以及创业缺乏资金等情况的社区矫正人员,积极落实临时性救济措施、帮助落实低保救助政策、提高基金支持,让矫正人员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增强矫正人员服从管理、接受矫正的自觉性,提升教育转化效果,防止因生活贫困导致重新违法犯罪。自矫正帮扶基金成立以来,共为22名困难对象和1名创业对象提供了帮助服务。
  五是注重“创”字,创新工作机制。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有效整合资源,建立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为一体,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衢江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心。中心负责办理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手续,开展心理咨询,联合政法部门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会同人劳等部门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与监所合作开展监地视频帮教活动,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中心设有登记接收窗口、心理咨询谈话室、教育培训室、视频帮教室、会议室、矫正档案室等,以一整套规范的“流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此外,与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明确公、检、法、司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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