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语境下的监狱管教模式改良

时间:2012-12-25信息来源:彭城监狱作者:

彭元春[1]

【内容概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我国一贯实行的基本刑事司法政策,是我们同犯罪犯罪做斗争必须坚持的策略。”[2]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必须切实贯彻执行这一刑事司法政策,这就需要与之相适宜、相匹配的管教模式。由于时下的管教模式积弊和非理性,易使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虚悬,对此必须予以改良。这就需要全面理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蕴含,深刻认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与管教模式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全面检视现行管教模式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积弊和非理性,大胆探寻改革创新监狱管教模式基本路向。

关键词: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管教模式    改良


 

“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是刑罚执行的精神和原则。”[3]“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我国一贯实行的基本刑事司法政策,是我们同犯罪犯罪做斗争必须坚持的策略。”[4]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始终站在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前沿,应责无旁贷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贯彻落实这一政策需要与之相适宜、相匹配的管教模式,而当下的管教模式由于诸多原因存在着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相冲突、相矛盾、相悖谬之处,对此必须予以改良,这就需要全面理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蕴含,深刻认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与管教模式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理性审视当下管教模式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抵牾、冲突、杯葛、悖谬之处,大胆探寻改良监狱管教模式基本路向。

一、   全面理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2006年10月,党的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积极推行社区矫正。”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在2006年11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注意统一政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标准,切实把这一政策落实到具体案件上,落实到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定罪量刑、监管改造等各个执法环节,形成工作机制,认真研究依法正确适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措施,减少关押数量,促进罪犯改造。”明确了监狱刑罚执行机关要切实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监管改造的各个环节中体现宽严相济,一个首要的条件和前提是必须全面正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首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顺应了刑罚发展的历史潮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的刑事政策朝着所谓‘宽松的刑事政策和’‘严厉的刑事政策’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这种现象称为刑事政策的两极化。”[5]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涌现新一轮的犯罪高潮,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累犯率不断攀升,刑事犯罪的恐怖化倾向、经济犯罪的严重化趋势,以及犯罪的有组织化和国际化日益严峻,已经严重威胁到社会的安宁。在此背景下,大多数国家开始调整对犯罪斗争策略,将原来长期实行的轻缓刑刑事政策调整为“轻轻重重”的复合型刑事政策。一方面,以教育刑思想为指导,对于轻微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青少年犯等不需要矫治或者有矫治可能的犯罪,从维护行为人的利益出发,以轻缓刑罚处置;具体表现为刑事立法上的非犯罪化,刑事司法的非刑罚化、简易程序,刑事执法上的非监禁化。另一方面,以报应刑思想为指导,对于恶性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犯罪、累犯等重大犯罪记忆危险犯罪,从保护社会秩序处罚,以严厉刑罚处置;具体表现为刑事立法政策上的犯罪化,刑事司法上的从重量刑、特别程序,刑事执行上的长期隔离式监禁甚至死刑。轻轻重重的两极化形势政策已经成为西方各国遏制犯罪现象的基本策略。[6]

其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契合了社会转型的时代特征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建国初期,面对数量较大的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为维护新生政权,既要严厉打击罪行严重的反革命分子,又要分化瓦解反革命阵营,提出“镇压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这一政策也适用于其他犯罪人,于1956年改为“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并于1979年写入《刑法》。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社会转型,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社会秩序受到冲击,犯罪现象日益严重。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三个文件[7],确立了“严打”的刑事司法政策。这一政策“并没有也不可能解决在改革开放条件下从根本上决定新的犯罪浪潮出现的社会结构性矛盾,因而严打的短期效应在1987年以后立即消失殆尽。”[8]历次的“严打”运动并没有持续、有效地遏制刑事犯罪的高增长势头。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改革步伐没有能够有效控制或缓解导致犯罪高发的社会性因素,社会问题和矛盾更有凸显的表现和趋势,这些矛盾和问题仅靠“严打”单方面的高压,只会加重和激化,同时,由于刑事司法领域“严打”政策实施多年,司法机关投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司法资源陷入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的运转,犯罪总量不但难以有效控制,上升趋势反而更加明显。由此,继续实施全国性的“严打”运动,司法资源不足所引发的各类问题会日趋严峻,如刑事积案数量高位攀升,监狱押犯规模不断扩张,这又必然加倍消耗有限的司法资源,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自然且必然地走进决策者视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精神内涵,既包括危害社会治安的严肃性,也包括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宽缓性,而且这两个方面相互兼顾,彼此协调,以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为共同目标。”[9]

最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丰富了刑事司法的斗争策略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概念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一是宽宽严严,即宽其所宽,严其所严。二是宽严相辅,即以宽济严,以严继宽。三是宽严适度,即宽有宽之限,严有严之度。[10]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8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问题意见》,明确指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建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显然,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目标非常明确,即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总原则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根本策化安??秩序。罪犯农田劳作销声匿迹,监狱建筑高标准、同质?束和规训不断增强。特别是在监狱系统内部存在一人得病全员吃药的现象,某省??、事故,??患排查、专题整顿、人人过??件发生后,还要形成刚性的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一失万无的??去留的考量中,监狱民警,特别是负责改造的??对罪犯、对最基层民警、对涉及监管的一切要/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20">[20]严厉彻底。在如此彻底急?束、被盯紧,在表面上监狱似乎有了安全的?发、激化了罪犯的抵触和抵抗,是对罪犯的??全制造、埋伏隐患和风险。“那里有权力,哪??”[21]“运用于监狱的权利手段虽//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22">[22]“罪犯的生活时??期生活,不见必然导致??罪案的双重人格的??面前积极表现进步;另??一旦有机会就??报复的重要原因。”[23]监狱需要?司法政策的语境中,这些仅仅是基础、是前?目的和总体要求相抵牾、相冲突、相矛盾、相悖??的封闭、僵化、固着的质性与宽严相??相互??监禁、强制、剥夺、限制来达到惩罚、报?有理、严之有道,宽以严济、严以宽济;宽之有??所要求对罪犯实行分流、分押、分级、分类、?矫正和心理矫治等,体现心灵救赎、人文关?停留在“收的下,管得住,跑不了、不出事”相??教模式不是为教育、矫正、改造罪犯服务??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建社会和?主要工作手段,几十年来实质上没有超越传?各种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地利用和发挥,被其他?管教模式已经难以很好地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要和急迫??身固有的尴尬与困境

由于管教工作的特殊性,监狱本?固化过程中,存在着本身固有的尴尬和困境ent:2em;"> 最高人民法院把“是否有??利于瓦解犯罪,化??是否有利于减少社会对ref="http://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24">[24]作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一标准,显然着眼于罪犯回归对社会的适应。?,把他们收容和管制起来”,通过学习和改//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25">[25]监狱对罪犯的管理、教育、改造和矫正??的过程,这必然要求管??卷入、融渗到社会??的能力,根据社会需要学习、调整、修正、提高个体的适应能力。尤?念、习俗、伦理、规范、技术、技艺、职业、工??体必??价值取向和规范操守,而且要具备驾?进高墙??须与社会隔离、封闭、独立,这必然?二律背反。

2、法??刑期是法定的,无论是监狱执行的法定依据,?程度、??际管教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罚的执??裁定,现行的刑罚制度中,虽然有减?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已经执行完毕,但一些罪犯?监狱必须按期放人;另一方面,经过监狱的?部完成,并不致再危害社会,但由于刑期是法定??线,罪犯依然要在监狱接受主的天然对立

罪犯入狱绝非其自愿??这就决定了罪犯在内心深处不可避免地对管教的内?、痛苦性,均与罪犯既往习性、习气、习惯有云泥之?值观、人生观、法规意识等,与罪犯病态的人格?自主性之间的尖锐对立。一如物理学中的作用力?教就无法进行下去,但是,教育的本质是一种系统的?继而发生改变,始终强调主体的自主性和能?犯个体参与教育改造的被动性、抵触性、功利性管教模式曾对监狱安全,为监管秩序做出过历史性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使管教模式遭遇了前所未在内容与外在形式

监??、劳??途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监规?会??义。但教育内容本身的概念化、思辨性、说教性、理论化等方面的痕迹明显,特别是罪??主义教育?、??。尽管大力提倡并开展辅助教育,积极营造监区文化,重视个别教育??还是以课堂为主,??改变,在实际工作中,?,甚至不少罪犯抵触??育的激励基本失效??几乎没有区分度,也是导致罪犯对管教内容漠视,indent:2em;">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效??工作和根本任务,把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机制、手段方法等,必须重点关切罪犯的??犯犯??罪犯进行再社会化重塑、培养罪犯一??的监?狱安全管理一统天下。“安全为天”、“一票否决”??失万无”、“绝对??生狱??、局各级领导??管安全一票否决的??,在政绩考核、奖惩、??大量的管教资源倾??产经营管理吞噬了大量的教??就监狱人民警察,?务科、市场部、安全??科长、副科长、科????要内容和时间,大部分用在罪犯劳动上,劳动现场成了监狱民警工作的主要场所,每日????段事实上?就是一个很好的注脚?犯每周只有一天的时间接受教育,有不少监狱常常把这一天放在会见日。除此以等等等等。那么罪犯接受教育的时间,理解消化的时间/p>

按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管教目标??而对监狱管教工作的考核、考评标准也应该是?? “无罪??故、无重特大狱内案件”发??考评??教育合格率、道德教育合格??健康教育??和危险犯的转化率,出监教??为考核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标准。理性分析这些标?着一定??而且存在着较大冲突。主要表现在:一是??检验。在社会??、规定等、公民的具体行为、以及行为和法律?外?犯外显行为结果的数据统计,通过这些??造质?观、行为方式、适应能力、生存方式、??,回?法定目标的冲突。三是对群体的统??造工作现行的有很大的差等,不同的年龄??万别??即使相同?、应激、反应方式等?标准来说明是否把罪犯改xt-indent:2em;"> 宽严相济的刑事??等,最终都要?基层领导是一岗多责,狱政管、撒、睡、病等生活保障,工作任务和压力过大,三项工作的性质截然不同,执行刑罚是强制性的、??而所有的管理均是一种达到??职能是决策、计划、组?不对等的,在教育工作中,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技术人员的需要和现?机制导致了监狱基层民警在有性的改变??育、各种辅助教育,抑或是个别教育,个案矫????罪犯??最终的决定性因果关系是罪犯个体,?异性的理解、把握、控制、教育、改造、矫??论支撑,需要相对完善的知识结构,需要,内心焦虑,形成强烈的冲突。

四、管教模式改良的基本路向

在宽严??法相继做了修订,?予以改良。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背??理念??的体制机制等,均发生了深刻变化,“首要标对当下的管教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的?路。

(一)重塑行??,有什么??监狱的管??行刑理念往往要求??能直观形象地?相??化和改良管教模式。

行刑?势是刑罚执行个别化,几乎与??或刑事政策的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26">[26]刑罚理??表现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刑理念经??”[27]我国??为宗旨”,《监狱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成为守法公民。

“刑法之刑事政策化”是现代刑事法的主要特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28">[28]“??行法律也要以政策为指导。政策是刑罚执行的精神sp#_ftn29">[29]《刑法?法原则”[30]《刑法修正案(八)》在立法的显露??犯罪化、非刑罚化、起诉便宜和社区矫正的趋p/editor_index.jsp#_ftn31">[31]。这在更高、更广的?彻相济的行刑理念。)

“宽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32">[32]笔者将监狱这一行刑理念解读为:监狱在执行???的原则,通过分类、分押、分级、??及社会化??的社会认同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犯罪,思想、观念、认知上有所体??、意义等,更重要的是。譬??修正案(?犯改造的实际,制定针对性较??缓期间两??其次,要??特殊情境下需要宽,在什么情形下需要严……可以这样无穷??面、??。最??具体情境中对具体事情的处理上,在罪犯不同的服刑阶段,不同的具体条件下的管教侧重、??二)完善监狱立法

监??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当时遵从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33">[33]所确立的“严打”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打”法应遵循下位法服从于上位法的基本立法原则。《刑法修正案(八)》颁行后,所有刑事下位法??年代劳动改造条例的翻??的基本内容体现不充分,同时哟与未能纳入统??律,??协调。[34]”自监狱法颁??大幅度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经通过了8个刑法修正案,在刑法和刑诉法的修订中,进化嬗变,随着押犯结构的变化变异等许多具体情以适应并有效指导监狱工作的实际。特别是《刑法?现人道价值观等,均需要完善的监狱法或者监狱style="text-indent:2em;"> 2012年4月25日在十一届??已经深刻认识到监狱法修订与调整已经刻不容缓,并提出了修改建议:“监狱法公布以后,一直没有配套??也存在一??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建议??动态保障??及社区矫正等相关环节,特别是对罪犯的收押、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对罪犯的惩处?则,对疾病????也保证监狱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35]

(三)重归管教本位

在当前的劳动模式??的中心。无论是高估或是夸资源的做法。均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相去甚远,甚至背道而驰,必须予/p>

一是应以教育矫正为核心。围绕有效教育矫正罪犯而进行制度设计,组织安排、机满足教育矫正?导?准是重新犯罪率。教育刑的杰出代表李斯特认为刑罚的目的一方面在于防卫社会,即“刑罚现??报应之中。事实上,绝大多数罪犯严重的社会不适应性,是社会化的失败者,以至于需要用??的矫正过程中要始终围绕着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这一核心进行有计划的训练,其具体??就业同的??片相同的树叶。罪犯更是这??上存在很大的差距,在认知水平、思维方式,个性倾向等各等各个方面均存在很大的位??难度等各个方面都不相同。??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精神是体现差别,区分情况、区别对待。在监狱内具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相差甚远,需要重置管教工991年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对罪犯??犯试行分押、分管、分教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横向分类、纵向分级、分级处遇、分?1994年颁行的《监狱ref="http://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36">[36]尽管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专业人员、分类标准、处遇内容、处遇标准、等级升降的程序?能,更不能满足??调整和改进。

首先,重构标准框架。我行的《关?合考虑罪犯的犯罪性质和恶习程度。“受到‘91模式’[37]的影响??和其他类??患增加;罪犯之间互相.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38">[38]为适应监??道德人格标准[39]、犯罪/editor_index.jsp#_ftn40">[40]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在构??改造难易、改?狱??危险性量表和刑罚体验量表。[42]这些有益的探索和成功的经验,逐渐或已经接近分类标准的总结,综合研究,并参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43">[43]统一执行标准,在法律法规的层面上规范分m;"> 其次,完善?押分类中心是现代发达国家普遍设置的一种监狱类型……其主要工?业化监狱。”[44]收押中心??犯分类是由具??识的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45">[45]同时,各监狱应成立罪犯分??造难度、高危人群??的主导意见。

最后,设置戒备等级。“?义上的/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46">[46]事??能设置同??现的宽严相济的刑??的影响和??按照??筑监狱的“三分”框架体系。监狱分级是在以自然属性对女犯、男犯、老年犯、未成年犯分别关押的??特型监狱、高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低度戒备监狱。??老残病犯??隔离等级,主要用于罪犯禁闭、集训、审?押?个月的罪犯。这??中训练时间、接受教育的时?监区,主要用来关押过失犯、即将刑满的罪?育分类是指对不??育形式、教育方法、教育时间等各个方面体现出差异。

(五)转变线性??式对罪犯??、假释的线性模式,罪犯日常的表现直接与减刑假释相关联?上排拒了限制减刑犯惩的功能和效应无法在??。由单一的线性考??日常表现的计分考核结果,不能仅仅与行??数换算上,还必须与罪??果直接与在押罪犯的生活状态、改造状态、心??自动的改造驱动力。如对罪犯计分考核结果的运用?他权益。质言之,计text-indent:2em;"> 多??监狱内不同刑期、不同服刑??,而且使罪犯??限度地激发罪犯改造的??没有减刑的希望的罪犯??的罪犯,在改造中??方面?最大程度地激发他们的改造积极性。

(六)完善刑罚变更制度

“获得自由是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47">[47]减刑假释制度为罪犯变更刑罚、提前获得自由提供了合法渠道,对于调动罪犯的??进刑?刑假释制度1997年的》对??制和延长。”[48]最高人民法院的并对此做出了司法?进和完善的??假释案件?释案件开庭审理和书?条件的认定标准等。这些创新?犯减刑假释制度的走势和态势。减刑、假释假释/p>

首先,改变“重罪多减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由立功表现?一表现??更大的减刑幅度和比例,特别是对于判处管制??几乎不能获得减刑。今模糊和原则。在实践操作中,为体现公平、公正,必须?为辅的减刑假释满足罪犯更好地回归社会为导向的形式激励政策模式。大幅度地减少减刑比例,提高假??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49">[49]《刑法修,昭示着监狱?结合的多元化行刑模式。”[50]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多进行矫正和更好地回归??为辅的刑罚变更制度顺应了行刑多元化、社会化的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51">[51] 

最后,改变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方式。尽管《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审理和开庭审度不?异议的;人民法??假释案件中发生的概率极小,从统计学意义上几乎没有意义,可??案件的常态必然还??不公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52">[52]这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媒体围观聚焦的标靶,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不公?伍

在管教模式中诸要素中,监狱民警始终是核心力量,是最具活力和能动的力量,不仅直接参与管教模式的设计与创新,促进管实的成效。所以,改良监狱??。

促进监狱??化岗位设置。按照监狱??势,监狱警察的类别可常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刑罚执行、生活卫生管理等具体工作;矫正类监狱警察是指从事劳??可包含刑务作业的组织??政治??类监狱警??。保障类监狱??、装??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社会学家、监狱牧师、娱乐治疗专家等。

监狱民警的专业成长??包括:监狱警察培训制度、考核制度、管理制度、交流督导制度、志愿者制度等。??定做培训科目。这种培训更多是批次小、种类多、专业深、?察特殊??新创造等??划师、专家的辅导,同行(监狱内部、省内其他监狱、省外监狱)之间相互交流,宣泄累积叠加的各种负面情绪,??舞台和成长的空间,明确界定日常的监狱狱政管理、刑罚执行、生活卫生管理、生产经营等:2em;"> 环境??关乎民警专业成长的进度、?不少已经脱离了监狱警察??离的押犯复杂严峻的现??长官意志来推动工作。动辄就是加强期、安保期、敏感期,各种排查、检查、督察、各种专项治理活动持续不断。监狱??工作推动方式??立监??支持和帮助,帮助解决工作ttp://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53">[53]挖心理培训、危机干预等,及时为其提:2em;"> 综上,在宽严相济??继做了修订,刑罚结构进行了重度调整,作为??自然且必然地要进行改革和创新,从而使之与宽严相济的刑??经济时代背景下的管教模式所根植的社会背景、所秉持的刑罚理?准??、监狱布局结构的调整、现实管教工作的迫切?,完善监狱立法,调?造专业队伍nbsp;


 

通讯>


邮编div>

[1]彭元春:(1968―??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2]韩??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http://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3">[3]张??革研究。【M】。北京:中 [4]同2

[5]【日】 [6]参见韩玉胜。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与监狱行刑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7">[7]三个??关于严惩??大常委会通过??》、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司法政策与监狱行刑改革研究【

[9]张苏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10">[10]同9

[11]韩玉胜。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12">[12]笔者注??诉便宜、累进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13">[13]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主编《监狱系统学习贯彻新法辅导读本》法律出版社,"http://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14">[14]百度>

[15]魏炜朱武.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16">[16]参见于爱荣等著《矫正技术原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77――178页。

[17]参见于爱荣等著《矫正技术原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78――179页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18">[18]曾小兵、刘宏。宽严相济刑事政p>

[19]赵秉志.刑?民a href="http://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20">[20]笔者注:使涉及安全的一切要/div>

[21]孙运梁。福柯sp#_ftnref22">[22]孙运梁.福柯刑事法思想研究[M].中北京: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9:88。

[23]高文.一个基本问题――犯人、警iv>

[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学基础》,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地125页。

[26]于爱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27">[27]韩玉胜。宽严相济刑 [28]林纪东。刑事政策学【M】。台北:台湾国立编x.jsp#_ftnref29">[29]张苏军。宽严相?京:中 [30]周英峰、周??J】.半月谈:2011(6).

[31]韩玉胜.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与监狱行刑改革研究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32">[32]韩玉胜等。宽严相济刑事 href="http://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33">[33]三个文件分别为:198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34]江苏监狱学会课题组/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35">[35]法制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12-04/26/content_3529135.htm?node=5955

[36]监狱法第39条规定:“监狱对??对未成年犯和女犯的改造,应当照顾其生理特??、改造表现等[37]笔者注:试行分押、分管、分教的实施意见》而形成的三分模式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38">[38]于爱荣。矫正技术原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http://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39">[39]陈?德人格。参见陈士涵论建立我国罪犯分类中心【J】ef="http://www.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41">[41]于爱荣.矫正技术原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78。

[42]于爱荣.矫正质量评估[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23―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43">[43]笔者注:日本颁行了《行刑累进处遇令》,韩国颁

[44]张苏军。宽严相济 [45]于爱荣等。矫正质量评估【M】北京

[46]韩玉胜。宽严相?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148。

[47]【意】龙勃罗索。黄凤译。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48">[48]陈光明。“限制减刑”与“刑期延长??》为视角的创新性思考【J】,犯罪与改造研究,2012(5)

[49]于16。

[50]于爱荣。矫正激iv>

[51]王志祥。《刑法修学出版社,2012:240―245。

[52]黄兴理局cnprison.cn/bornwcms/kindeditor4.04/jsp/editor_index.jsp#_ftnref53">[53]徐晓峰章恩友张亚峰著.监狱基层人08,(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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