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武义讯 日前,笔者从县司法局获悉,自去年10月1日以来,我县采取各项措施,保障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2012年11月,我县共完成审前社会调查200多人次,其中监狱管理机关提交的委托函100多人次,法院提交的委托函100多人次,提出适合社区矫正的调查意见200多人次,其中不适合社区矫正调查意见6人次均为法院采信,采信率达到100%,实现了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
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召开政法联席会议,对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分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代表联合召开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衔接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并就如何加强各部门的衔接配合,分别提出问题,明确要求,形成共识。
为确保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质量,提高执法素质,县司法局邀请法官、检察官等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业务培训,明确对被调查人的选择、调查取证的途径方法、审前调查的核实采信和法律责任,并对审前调查工作中的调查笔录、调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以及各项工作要求、具体操作的规范进行详细的讲解,以确保审前调查工作的规范进行。在开展社会调查过程中,突出对矫正对象的人性关怀,做好与被告人的心理沟通,并根据被告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工作。县司法局加强经费保障,实行经费补贴制度,确保司法所人员走访调查到位;对被调查对象的家庭,所在村(社区)、学校或工作单位以及其家人、亲友和邻里进行联合调查,尽可能扩大调查范围,全面了解掌握被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个性特点、日常表现、监管条件等信息,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相关材料、走访调查并制作调查笔录、签订亲属承诺书、听取受害人意见、征求派出所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审核报批等程序,层层把关,环环紧扣,确保调查及时准确。
同时,县司法局还在司法所综合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被告人一贯表现、个人情况和社会背景等情况,按照“教育、感化、挽救”原则,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被告人有无重新犯罪的可能、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是否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慎重作出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结论。强化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
通讯员 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