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张圩乡司法所积极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来谋划和推进,创新和发展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在工作中推出社区矫正“四定”工作法,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定专人负责。每个服刑人员由专人负责监管和帮助,定期反馈信息。
二是定位监控。落实手机定位,避免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三是定期走访帮困,解决实际问题。在严厉监管的同时,尽量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激发他们对矫正机构和人员的信任度。
四是定期活动制度。带领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有效提升他们的归属感和价值感。
目前该乡18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全部管控到位,无一脱漏管和重新犯罪,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民强 宋红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