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事业的十大变化

时间:2013-01-07信息来源: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作者:

(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山东淄博255311)

 

新中国监狱工作是在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直接领导下创建和发展起来的,半个多世纪以来,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新中国的史册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新中国监狱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走过无数风风雨雨,在不断的探索中曲折前行。60多年来监狱体制先后隶属于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监狱模式最初由县、专区、省(区、市),大行政区、中央五级办监狱(劳改),目前为省(区、市)和中央两级办监狱(个别为:地市、省、中央三级办监狱)。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对新中国监狱事业进行回顾和总结,既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对监狱工作的一种鞭策和指引。

一、从“画地为牢”到“文明监狱”:监狱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 

新中国监狱创建时,监管条件极差,改造经费短缺,警察没有制服,犯人没有囚服,监狱没有围墙,画地为牢,露天关押,根本没有监舍、铁门、铁窗,几根竹竿系上小红旗就是“警戒线”。警察白天带领罪犯劳动,与罪犯同伙就餐,夜晚同罪犯同休同宿。20世纪60年代的监舍是土坯房、木头门窗。20世纪70年代,建起了砖混结构的监舍,但配套设施依然简陋,监管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改革开放以后,借改革的东风,监狱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经过不断对监狱布局调整和扩容建设,新的监区,新的围墙电网,新的岗楼,新的接见室、新的伙房浴室、新的禁闭室、新的医院,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在建筑布局和风格上,监狱用房由原先的“院落式”布局改变为现在的“楼层式”结构,罪犯的劳动、生活、学习相对集中,既显得美观大方,又增加了监管安全系数。高墙、电网、数字监控,监管设施更加配套,监狱管理工作由人海战术向“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转变,安全系数大大提高。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贡和国监狱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展示我国监狱的现代、文明的 形象,不断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改造质量,1995年,司法部提出了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并在全国监狱系统掀起了“创建风暴”,使理姓、文明之光在大墙内闪耀,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理论与实践,极大地促进了全国监狱事业发展,使我国监狱开始向规范化、文明化、效率化、科技化的方向前进。进入21世纪,上级主管部门对罪犯脱逃越来越重视,提出了监狱脱逃率为零的指标任务。这是“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需要,是实现监管场所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监狱警戒体系现代化程度提升带来的必然要求。

二、“从劳改条例”到“监狱法”:监狱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文明和法制是历史前进的方向,发展和进步是人类常青的主题。1951年5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关怀下,专门研究了组织犯人劳动改造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亲手修改的公安部《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现在,全国各地羁押的反革命犯和普通刑事犯,是一个很大的劳动力。为了改造这些犯人,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犯人坐吃闲饭,必须根据惩办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并适应全国各项建设的需要,立即着手制定通盘计划,组织劳动改造工作。”这次会议是新中国正式创建和组织罪犯劳动改造工作的里程牌。到1953年底,投入劳动改造的罪犯已占全国押犯总数的83.67%,基本解决了犯人坐吃闲饭的问题,为国家财政节约了开支。195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第222次会议通过,标志着我国劳动改造罪犯工作进入法律化、制度化的全面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监狱法治建设一直紧跟时代的发展,伴随着国家的历史进程不断进步。1982年2月《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犯人生活卫生管理办法》、《犯人守则》等先后出台,1990年《监管改造环境规范》、《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等一系列规章陆续制定,使监狱工作基本上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1994年12月29日,新中国历史上首部《监狱法》通过,明确了监狱工作宗旨、监狱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监狱警察的法律地位,对监狱的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确立了监狱经费保障体系,并对罪犯权利作了明确规定。《监狱法》实施后,劳改场所更名监狱,劳改犯人也变称罪犯、服刑人员。《监狱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监狱法律体系。

三、从“劳改农场”到“城市监狱”:监狱布局调整进一步合理 

我国的监狱基本格局是建国初期形成的,一部分监狱是接收旧中国的老监狱,而多数则是新中国初创时期建起来的新监狱。新监狱大多建在远离城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和荒漠地区,被称为“劳改农场”。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这种监狱布局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监狱布局调整实施前的2001年,全国共有监狱708所,有些监狱自然环境恶劣,严重危及监狱的生存和安全稳定;地处偏远的监狱,受自然条件的限制,致使劳动改造缺乏稳定的生产场所和岗位,增加了监狱的不稳定因素和负担;监狱警察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子女就学就业困难,监狱办社会负担沉重,分散了有限的财力和警力,也影响了监狱职能的发挥。为解决好监狱布局不合理、制约监狱工作发展的问题,国务院2001年做出了进行监狱布局调整的决定。截至目前,全国监狱布局调整累计完成投资近170亿元,有近300所监狱完成了调整任务,全国监狱关押能力由120万人增加到150万人。监狱布局日趋合理,许多监狱的面貌焕然一新。布局调整带来罪犯关押布局和结构改善的大变化,带来罪犯劳动、学习和生活环境改善的大变化,带来了警察生活条件改善的大变化。通过布局调整,不仅使警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提高了监管安全系数,同时监狱的执法环境和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促进了监狱物防技防能力的提高,监狱系统各项安全指标连创历史最好水平。

四、从“交公粮”到“吃皇粮”:监狱财政体制进一步保障 

长期以来,我国监狱实行监企合一体制,生产收入与监狱经费直接挂钩。监狱只有在完成上级生产任务定额前提下,剩余利润才能用于监狱各方面投资和企业再生产的发展。这种“交公粮”的结果,使监狱警察特别是监狱领导层的主要精力不得不用于“抓生产抓效益”。加之监狱还是一个“小社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职能,使监狱刑罚执行职能受到影响和弱化。进入新世纪以来,监狱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03年初,国务院决定启动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定黑龙江等六省(市)为改革试点省份,之后又在辽宁等八个省区扩大试点。2004年,监狱体制改革被纳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范畴进行全面部署。2007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对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做出部署。2008年6月,司法部召开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监狱体制改革正式全面铺开。在全额保障基础上,监狱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不再办社会,监狱和监狱企业按各自的规律运行,监狱警察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再像过去那样花费主要时间和精力搞生产经营,而是致力于监管、教育、改造工作,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责得到更好的履行。几年来,按照“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监狱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由于经费由财政按标准拨款,监狱的监管设施逐步得到改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逐步得到健全。

五、从“数光头”到“电子眼”:监狱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建国初期,物资匮乏,监狱设施简陋,监管安全隐患较大。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犯人逃跑的现象非常严重,全国每年平均高达上千人。造成犯人逃跑的主要原因:一是60年代初期,因遭受自然灾害,主副食品供应严重不足,犯人生活得不到保障;二是犯人从事的是水利、采矿、基建、围垦等重体力大强度的劳动;三是生产施工现场偏僻,人员流动频繁,居住分散,警察不足,看管条件很差。直至1963年,随着上述三种情况的改变与消除,犯人严重脱逃的现象才开始下降。为了防止犯人脱逃,监狱警察将犯人都剃了光头,以便识别,同时也利于对脱逃犯人的追捕。“拼人力、拼时间、拼体力” “蹲地头、晒日头、看光头、数人头”成为监狱警察现场管理最为形象的诠释。改革开放后,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举措,以网络互联互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以狱政管理为主的应用系统建设得以应用和发展。2007年,司法部制定了《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标志着全国监狱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迈向整体推进的新时期。有人形象比喻“过去凭经验现在靠科技,过去人盯人现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