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沾益县播乐乡六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时间:2013-01-11信息来源:云南经济日报_云南网作者:

自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沾益县播乐乡司法所采取六条措施,认真推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贯彻实施。

一是从全面实施法律、切实维护法制权威、有效惩治预防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

二是认真执行司法部制定下发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

三是积极向乡党委政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寻求支持;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配合协作,及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出现的新问题;

五是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按要求整改;

六是认真履职,大力加强业务建设,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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